本网南通讯:吉林一男子驾驶货车撞死一13岁少年后逃逸,公安部门根据车牌信息对事故作出认定,死者家属起诉到法院后才得知肇事货车套牌真相。那巨额交赔损失到底该如何处理?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通过与当地交警部门联手分工调处,最终调结该起棘手的交赔纠纷案。23,死者家属在交警部门从吉林籍逃逸司机刘某处获得10万元实际赔偿后,又在法院与另一肇事少年张某父母达成9.7万元的赔偿协议。

20075月,家住吉林省公主岭市的刘某驾驶超载货车途径南通市区某段桥口,不顾交通信号快速前行并撞倒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驾车电动车张某和乘坐车后的祝某当时均年仅13岁。该次事故造成祝某不幸死亡,而刘某在事故中逃逸并受公安部门网上追逃。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祝某父母将货车车牌登记车主吉林某汽车运输公司一同告上了法院。然而,运输公司在法庭上提供的证据却证实肇事货车并非该公司所有,很显然刘某驾驶的是一辆套牌车。正当案件审理处于尴尬之时,交警部门传来消息,刘某在家人陪同下投案自首并愿意积极赔偿死者。一起棘手的交赔案在法、警两家的密切配合下最终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