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阳山:司法甘露撒播桃林
作者:赵正辉 华灵芾 发布时间:2011-12-05 浏览次数:994
近年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阳山人民法庭针对辖区“水蜜桃经济”特点,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为桃农开通“绿色通道”,听其意、察其情、解其难、除其忧,出台一系列举措服务桃农,用司法甘露浇开桃乡果满枝。
情所系:
使每一棵桃树成为桃农永久的摇钱树
陈老伯是惠山区阳山镇普照村金家桥村村民,1998年10月,他作为金家桥30名村民的代表与盐城籍男子王某签订了为期八年的水稻田种植协议,将26亩土地承包给王某耕种。2009年9月,协议期满后,王某迟迟不归还土地,多次交涉未果,陈老伯等30人将王某告上法庭。
“这些年种桃子的利润不断地涨,本来2006年第一次协议到期的时候我们就想收回土地,考虑到桃树有四五年生长期,他也投入了不少钱,就补签了第二份协议,算是补偿。可他至今不还土地,太欺负人了!”陈老伯认为,王某逾期不还地的行为没有任何道理。而在王某看来,村民的诉求他同样无法接受:“当年签第一份协议的时候,就约好合同即使到期我也有优先承包权,当时他们谁都不要这地。现在看种桃子收入高了,就想把地收回去,我前后投入几十万,正是赚钱的时候,怎么能就这么还给他们!”
“这30个案件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想要案结事了,就不能一判了之。”主审法官、时任阳山法庭副庭长的钱元带着书记员,挨个走访了30户村民,察看每户村民的桃树田现状,了解每位原告的家庭情况,在一次次“话家常”中做当事人工作。“我家在旮旯角里,汽车开不进,每次钱法官都是走着进来的,那天下大雨,等进了门,钱法官的皮鞋上都沾满了泥,裤脚湿漉漉的。我过意不去,说这么大雨,路又难走,改天来不就行了。可钱法官说,老百姓也有老百姓的安排,既然早就约好了时间,就不能轻易更改。”陈老伯说,就在那一刻,他被法官深深打动了。
被打动的,不仅仅是陈老伯。最终,经过法院等多方努力,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村民如愿拿回了土地。“只有法官沉下去,才能民心提上来。”惠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凌芝告诉笔者,“坚持群众观念、有做群众工作能力”是惠山法院干警晋职晋级的“硬杠子”,“如果只知道坐堂办案,那就不是一名合格的法官。”在阳山法庭,专门开通了涉桃农案件“绿色通道”,为桃农提供从立案、调解,到审理、执行的“一条龙”服务,要求法官将调解、审判带到田间地头、村舍农家,通过下沉司法资源,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治理在当地,让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沁满桃林泥土特有的芬芳。
行所谋:
使每一季的收成成为桃农最大的实惠
“现在,我们的经纪人收购水蜜桃时,当场与桃农结清桃款,不再是以前'先给桃,卖完再给钱'的结算方式了。”无锡惠山阳山水蜜桃桃农协会的金会长说,自从2005年那起“四千桃农讨要百万桃款”事件后,协会认真听取了法庭的司法建议,改变了“经纪人”与广大桃农的结款方式,彻底杜绝了“卖桃款久拖不还”情况的发生。
“这是我16年法官生涯里最难忘的一案,至今还能感受到当时双肩责任的重担。”现惠山法院执行局局长、时任阳山法庭庭长的顾皖军回忆起7年前的这起案件,细节仍历历在目:2004年6月至9月,阳山数千名桃农将收获的水蜜桃交给经纪人杨某,由其负责销往上海大型超市。然而,直到10月底还迟迟拿不到桃款。多次向杨某催讨未果,桃农们心急如焚,群情激奋,甚至想集体上访。11月,刘某等十几位桃农率先将杨某告上法庭。“我们当时就感到,利益受损的肯定远不止这十几人,必须将这一情况告知广大桃农,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阳山法庭当即启动群体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出台化解方案,在相关地区张贴50余份公告,告知桃农们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登记,并提交收桃凭证等书面材料。最终,共有3964名桃农登记,最大的一笔桃款达到1万多元,最小一笔仅为9元,桃款总额达113万余元。“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从开庭到宣判,我们仅用了2个小时。”一审判决生效后,顾皖军先后3次带人赶赴上海,前往杨某直销水蜜桃的上海“麦德龙”、“大润发”等超市,顺利扣划到了杨某在这些大超市的应得收入。随后,法庭通过张贴公告、发放通知、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告知桃农领取桃款。经过两个多星期的紧张工作,所有涉诉桃款的发放工作圆满结束。
“与传统的'桃贩子'相比,经纪人不仅资本多、吞吐量大、销售关系广,更注重长远利益,对'水蜜桃经济'的发展意义深远。这次事件后,法院向我们发出的司法建议可谓'字字珠玑',我们也根据法院的建议修订制度,更加科学规范地管理这支队伍。”金会长说,虽然阳山法庭的领导已换了几任,但法庭对协会的服务从未间断,双方经常互通信息,定期联络,法官时常下基层走访,及时了解桃农的司法需求,送法进协会、进桃林、进村舍。法庭同时还将近期涉桃农案件的特点成因及时反馈给协会,并给出相关的司法建议。“前几天,阳山法庭的法官来走访时还建议我们双方签订个'庭会共建'协议,我们当然欢迎。虽然实质的共建工作我们已经做了好些年,但有了制度保障,成效肯定更明显。”
心所愿:
使每一只桃子成为桃农的放心果
在桃农郑大叔的家里,电话旁茶几正中摆着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你别看这东西薄,可管用哩!”笔者上前一看,阳山法庭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联系证几个字赫然在目,同时印有法庭法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这本小书就是法院发给我的材料,上面说了什么事情可以打官司、怎么打官司、官司赢了怎么执行,跟我们桃农有关的都全了。”郑大叔说,自己和老伴年纪大了,农忙时,家里的五六亩桃树田照顾不过来,就想找几个帮手,可又怕雇来的人毛手毛脚坏了收成。“我就拨了联系证上的电话,接电话的小丫头可热心了,怕我听不明白这个法律那个法条的,还让我留下联系方式,说可以'送法上门'。过了两天,嘿,法官真来了!”郑大叔说,自从那次以后,他把联系证小心收藏起来,生怕给弄丢了。
“除了发放联系证,我们还在阳山法庭一楼设立了'庭长信箱',接受包括桃农在内的广大群众来信来函,规定庭长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同时开设一条法律咨询热线,做到'有电必接'、'有问必答'。”这些年,阳山法庭的惠农举措从制定到落实,分管副院长沈力军都参与其中。“我们不断根据桃农的现实需求对制度进行调整,只为做桃农实实在在的'贴心人'。”
随着水蜜桃经济的发展,丰厚的利润也引来了众多外来“李鬼”以次充好。“是时候让桃农明白'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了!”从2007年起,阳山法庭就不定期邀请市中院知识产权庭法官一起下基层,通过座谈交流、法制讲座、田间普法等方式,让广大桃农意识到“阳山水蜜桃”原产地标志保护的重要意义。“听了法官的话,我们是连连拍大腿啊!”郑大叔说,以前虽然也觉得人家卖假水蜜桃不好,可总觉得大家一吃就知道,自家的好东西不怕卖不出去。“现在才知道,人家假冒那是犯法的,可以去法院告他!回去跟家里人一说,我们都觉得还是要老实做生意,勤劳致富!多亏法官给我们上课啊!真是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