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关于完善司法评估、网拍工作的规定》,其中对拍卖保留价确定机制的规定正是对吴江法院相关做法的提炼和总结,吴江网拍新经验在全省得以推广。

  据吴江法院执行局局长金江华介绍,为有效改变传统拍卖物定价模式存在的评估时间长、程序繁琐等不足,该院从去年下半年起积极探索推行多元化保留价确定新机制。新模式下,保留价优先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双方可自主参照发改委市场价格监测目录或国土、房管部门的市场价格统计标准确定保留价。当执行债务人下落不明时,标的物属于商品房、商铺、车辆等,可以依据市场价格统计标准确定基准价后,直接征求执行债权人和相关社会中介、信息平台的意见确定拍卖保留价。

  省高院出台的相关规定基本采用了吴江法院的这一做法,同时,对多元定价及价格异议等工作作出进一步完善。规定的出台说明了省高院对该院网拍创新工作的充分肯定,据了解,定价新机制实行后,该院的财产处置时间大大缩短,仅定价环节就缩短了近一个月,当事人对该模式大大称赞,没有一起案件被投诉。截至今年6月底,吴江法院已成交拍品336件,总成交额10.13亿元,总溢价2.56亿元,溢价率25.28%,为当事人节省佣金逾3000万元,成交数及成交额在全省法院均排名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