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伤害事件时有发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在中小学校容易发生的校园伤害事故,有的看似简单,但在法院审理中,往往表现为争议较大、容易激化、调解率低等特点,究其原因,主要是学校、家长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容易忽视事发基础事实及证据的固定,尤其是校方在这方面往往做的有所欠缺,导致纠纷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进入司法环节后容易出现各方对事发经过争议较大、相应证据缺失等不利于纠纷解决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太仓法院在总结校园伤害案件特点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发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受到了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学校的高度重视,通过建立健全校园纠纷调解委员会、加大校园技防投入、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等措施,促进了相关部门和学校处理和化解校园纠纷的水平和效果,助推了校园安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