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为军徽增光 今朝为法徽添采
作者:董正远 前进 发布时间:2016-08-01 浏览次数:2442
大丰法院流行着“咱当兵的人,有啥不一样…咱当兵的人,就是不一样…”的军旅歌曲,在大丰法院151干警中活跃着34名退伍军人,他们曾经手握钢枪,保家卫国,现在头顶天平,身披法袍和身穿法警服。无论他们何时何地,他们都保持着军人的作风、革命的传统,在推进建设法治社会进程中不断前行,军人的风采在天平上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奋斗在办案一线的“审执先锋”
1987年孙寿如从部队转业到大丰法院工作。在部队是指挥排长,来到法院工作意味着一切重新开始。而就是这个法律“门外汉”,通过法院安排的培训,和自身的勤奋好学、刻苦钻研,他总觉得“纸上得来终觉浅”,理论与实践是有很大差距的。由于以前没有法律工作的经验,从书本上学习了一些理论知识后,他只是停留在一个很感性的层面,法律条文在他脑海里还只是一些条条框框,就像一副空的骨架,没有血肉。为了避免纸上谈兵,他总是利用与法官一起办案机会,在办案实践中总结提高,也正是这些并不太多的实践经验,使得他这个“半路出家”的人对法律条文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成为了他实现法官梦的天平上一个重量级的砝码。近三十年,他办过上千件民事、刑事案件,从没办过一件冤假错案,尤其是从事执行工作四年多风风雨雨中,凭借敏锐的洞察力,灵活的执行策略,再加上一颗执法为民的赤诚之心,他办结了一个又一个“钉子案”,为一个又一个当事人解决了“老大难”,四年多时间办了近800件执行案件。
服务于法院干警的“贴心管家”
“从部队到地方,无论是工作环境还是工作性质都有着很大的转变。要正确定位自身角色,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永葆军人本色,甘为天平增辉!”该院行装科科长陈庆奎感慨道。
1998年8月,陈庆奎从北京某部队转业来到大丰法院,正逢该院人事变动期,根据用人需要,他被分配到院办公室。在部队里从事兵员管理的军务股长,到法院办公室做服务工作,陈庆奎没有半点怨言,迅速完成角色转换,尽快进入新的工作状态。办公室的工作事无巨细,工作繁忙,关系到法院承上启下、联系内外、沟通左右的行政枢纽,因此他工作运转有序、协调有力、督办有效、服务到位,赢得了领导和干警们的赞扬,他因工作突出被调到行装科工作,负责干警的衣、食、住、行以及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运转的保障工作,陈科长深知此道,工作中他充分发挥军队“吃苦、奉献、战斗、服务”的优良作风,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热情服务,出色地完成了办公、接待、会务、装备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因为工作突出,他个人被省高院表彰为“先进工作者”、被盐城中院荣记三等功,该院被省高院表彰为“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公共节能示范单位”等荣誉。
维护法庭秩序的“安全卫士”
如果把法官看做是“台上主角”,那么法警就是“幕后英雄”。该院法警大队大队长陆应林、大队副政委姜忠、副大队长赵世锋、中队长黄勇,他们先后从部队复员转业进入该院,多年来带队完成提押、值庭、送达工作,确保了安全提押、还押,防止了被告人脱逃、自残事件发生,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军人出身的他们脱下军装穿上警服后,多年来坚持带领法警们开展警务科目和体能训练,充分发挥“掉皮掉肉不掉队,流血流汗不流泪”的精神,与法警们同吃同住,一起摸爬滚打,高标准完成各项训练任务。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警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近年来,该院先后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标兵警队”、“全省司法安全工作示范警队”、“全省十佳警队”,法警大队先后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四次,陆应林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在大丰法院,像这些复转军人回乡不转志的老兵还有很多,如徐江平、刘旭晨、李正涛、杨金柏、尹健、冯远宏、刘峰……,他们都在平凡的工作岗上中,时刻保持军人本色,发扬军人光荣传统,牢记使命,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老兵不老,他们高歌猛进,马不停蹄,将自己的对祖国的热爱、人民的感情融入人民法院法治建设大潮,同时也谱写了人生又一绚烂的华采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