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拓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昆山市人民法院将原设于昆山市看守所内的“少年法庭励志学校”延伸至社会,由传统的在押未成年人帮扶模式拓展至全社会涉罪未成年人、有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帮教新机制。

  “少年法庭励志学校”新课堂开设在昆山市柏庐街道采莲社区内,以在本地接受司法矫正的未成年被告人、审理阶段的涉罪未成年人、有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及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为帮教对象,向其发送学员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通过建立定期授课、授课补助、授课反馈、学籍登记制度,把学校教务有序化建设与帮教工作规范化开展有机结合。学员在校期间,励志学校将为每位学员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学员基本信息,上课成绩、学习表现、初期去向,并进行定期考核、择优奖励,特别是针对审理阶段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已判处缓刑并在本地接受司法矫正的未成年被告人采用学分制,其在“励志学校”内的学习表现将纳入量刑机制或矫正机关的矫正评定。

  昆山市人民法院希望借助“少年法庭励志学校”新课堂,推动帮教工作社会化,把法院主导与社会力量支持有机结合,帮助失足及边缘青少年回归社会后能更快的融入社会、重塑人生,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