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法院行政庭与有关部门对涉及社会保险费征缴问题进行调研
作者: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2-04 浏览次数:3098
这次调研,是针对江宁区法院在审理涉及区内有关企业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案件时,部分企业存在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这种情况,一旦职工起诉到法院,案件审理难度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及时得到有效的保护,此类案件涉及面广,很有可能会出现群体性纠纷。为此江宁法院从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大局和本着能够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角度出发。就此类问题主动与区地税局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沟通、联系。首先是对近年来不按规定为企业职工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名称、欠费数额、涉及到的职工人数进行了排查、梳理。其次是对执法主体和如何适用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进行了研讨并达成共识。研讨中,江宁法院行政审判法官还及时指导地税部门执法人员草拟了行政征缴决定书,并从程序上及文书送达等方面给予指导。目前,区地税局已依法对我区20余家欠费企业作出了强制征缴决定书。春节后,将依法申请江宁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