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一流法警队伍 力创优秀示范警队
作者:陈越 发布时间:2008-02-15 浏览次数:2911
建湖法院法警大队自1996年1月建队以来,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按照“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建警方针,紧紧围绕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坚持依法执勤、文明执勤、规范执勤、优质保障的工作目标,以全省法院开展的司法警察等级评定活动、规范化建设活动以及四项规则正规化建设等活动为抓手,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找准切入点,求真务实,建立和完善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他们在队伍建设、警备保障、整体素质、完成任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地构建一流的法警队伍,力创优秀示范警队。近几年来,先后7人被院、县、市表彰,2人被记个人三等功,一人荣记一等功。出现了全国“优秀法官”罗学文重大先进人物典型。该队多次被院评为“先进集体”、2003?2005年被县政法委表彰为“优秀政法单位”,2006、2007连续两年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2006年度在全市法警盾牌警棍操比赛中获第三名,在省高院法警工作规范化建设中被评为“司法警察工作示范单位”, 2007年度在省高院规范四项规则实务训练考核验收中被评为“优秀单位”。
一、配强班子,选好人员,奠定队伍建设基础
建队以前,该院仅有四名专兼职法警,没有专门的办公地点,装备十分落后,工作无序,仅仅停留在“看看门”“押押人”“抓抓人”的职责内。2002年院党组新班子上任后,对法警工作进行了认真剖析,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司法警察承担的都是急、难、险、重的任务,作为一支司法保障力量,司法警察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过硬的业务技能素质。因此这支队伍建设起点要高、标准要高、素质要高,目标要远。改变当前法警队伍只进不出、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偏差的恶性循环,在选人用人上打破传统用人机制,疏通进出渠道,有进有出。按编制确定人员,并实行聘用制法警。几年来法院先后从退伍战士、优秀青年中选拔了7名聘任制法警,其中女法警两名,从军队转业干部中挑选军事素质较高的进入法警队伍7名,配强法警大队领导班子和中队成员,成立执行中队和警务中队,对人员归队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为法警大队注入了生机,带来了活力。院党组每年都要组织全队司法警察进行全面的技能和业务考核,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建立了末位淘汰制,有出有进,06年一名法警被考核淘汰。建立起良性循环的用人机制,为法警大队奠定了队伍建设基础。
二、加大投入,更新装备,确保工作保障需要
近几年来,该县法院在审判大楼建设、法庭建设资金非常紧缺的情况下,仍然想方设法筹划资金,先后投入近60万元用于法警物资装备建设。大队现有办公场所
三、落实条例,执行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为了解决法警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工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从1999年开始,该法警大队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对法警工作逐步进行了规范。根据司法警察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司法警察大队职责、大队领导职责、司法警察职责、学习制度、教育训练制度、日常工作制度、值班交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武器装备管理制度、警力调动制度、着装规定、警用装备管理规定、枪弹管理规定、保密规定、廉政建设规定等10多项规章制度,同时制定了司法警察履行八项职能实施细则、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司法警察工作管理流程,作为法警工作和行动的准则,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工作,全方位渗透,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结合,做到有章可循,人人置身于制度的约束之中。理顺工作关系。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对本院法警编队归口管理,理顺了工作关系,达到了统一集中办公、统一计划工作、统一安排任务、统一调用警力、统一指挥行动五个“统一”,队伍形成了合力。有规矩就有了方圆,事事时时都有章可循,法警工作从无序走上了规范。法警大队在法警正规化建设过程中,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高标准、严管理、严要求、严训练,保证了审判、执行、押解、看管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如前不久该院审理的孙某等39名被告人涉黑涉恶案件,为了完成好任务,法警大队提前两天拿出详细方案,连续三天的庭审在全院干警和公安部门的全力配合下,没有出现一起脱逃、行凶、串供等事故,为该案最终顺利审结,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八年来,法警大队全面履行职能,文明执法、规范执勤、处置突发事件一百多起赴省、市、京接访20多次,从未发生过工作差错和违法违纪问题,保证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坚持“四严”,强化业务技能,提高法警综合素质
该法警大队将“四严”贯穿于法警训练的始终。一是思想作风严。注重作风建设,以各项主题教育为平台,加强宗旨教育,强化五种意识。即:强化政治意识,强化奉献意识,强化公仆意识,强化廉政意识,强化纪律意识。二是工作要求严。工作中要求一丝不苟、规范认真、雷厉风行、求真务实;三是队伍管理严。要求全体警员必须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群众满意,党组放心;四是技能训练严。坚持技能训练常抓不懈,采取灵活的组训方式,解决工训矛盾,保证每周一天训练的落实,确保人员、内容、时间、效果的落实,每年全队训练时间都在60天以上,参训率达95%以上。除每年年终接受中院法警业务技能考核外,法警大队还坚持了每季度一次业务、体能和技能的考核,成绩记入个人素质档案,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依据,有效促进了训练的落实。在法警管理和训练中,坚持了“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思路,增强了竞争意识和团队精神。比,就是同先进单位比,看清自身的差距,消除骄傲自满和不思进取的思想;学,就是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反思自身工作,明确奋斗的目标;赶,就是把压力变为动力,增强必胜的信心;帮,就是树立团队精神,互帮互学,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共同提高,整体推进;超,就是增强竞争意识,勇于争先,敢于超先。有了这些思路,警员们训练时不叫苦不叫累,发扬吃大苦流大汗的精神,刻苦训练,持之以恒,在训练场上,队员们树立了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精神。辛勤的汗水换来丰硕的成果,1999年以来,大队五次参加中院组织的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比武,均获得前三名的优异成绩。宣传调研工作先后有五篇调研论文在省市发表并获奖,32篇法制宣传文章被各级报刊录用。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同时,大队积极开展了各项争创活动,以实际行动谱写出了平凡工作中的新篇章。如法警大队原教导员罗学文同志一直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息,被全国表彰为人民满意法官。原大队长王一海同志在工作中身先士卒,接到组织部退休通知谈话时仍在执行现场。法警孙会峰同志在执行途中拾到两万元现金交还失主,拾金不昧好品德受到县、市电视台宣传……
几年来,建湖县法警队员在平凡的工作中,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的窗口形象。实现了有为才有位,以不平凡的业绩回报着党和人民,交了一份又一份的合格答卷。以一流的业绩为人民法院赢得了荣誉,以更新的目标在奋发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