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睛雨表”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标尺。近年来,江苏省睢宁县法院始终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规范和加大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力度,全力压降和化解信访,有效控制和减少信访,实现了涉诉信访量连续三年以每年66%速度下降。2007年度,该院涉诉进京赴省的上访由2006年的12人次锐减至1人次;执行案件信访数为“零”。睢宁法院也于2007年被徐州中院评为“信访工作一等奖”,2005?2006连续两年荣获“江苏省优秀人民法院”称号,2007年度又被推荐表彰为“江苏省优秀人民法院”;今年2月,该院被表彰为“省处理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营造阳光司法环境,从源头上预防信访

睢宁法院党组一班人认为:审判、执行行为不规范、不公开等是造成当事人信访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深化审判公开制度,规范司法行为,将司法活动彻底置于“阳光”之下,是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信访的关键。为此,该院积极使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开展巡回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执行等活动。2007年度,该院审执结各类案件5841件,人民陪审员参审701件,参审率12%;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执行案件166件,581人次。

为进一步深化审判公开机制,该院创新审判公开方式,对于典型案件、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过程进行全程报道和宣传。如:2007年,睢宁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引起了各级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上海东方卫视、徐州电视台《社会大观》栏目派出记者全程跟踪采访,并制作专题节目。

睢宁法院始终严格落实《法官行为规范》、《庭审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规范》及“六条禁令”等规范法官审判行为的规定。通过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对案件的立、审、执各环节跟踪管理;通过开展调解竞赛、执行竞赛、庭审观摩竞赛、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调动法官的工作主动性、激发潜能,全面提升司法能力。

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措施到位也是减少和消除信访的主要方面。该院六年如一日实行诉前指导,实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审判等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去年在立案庭、人民法庭均安装了大屏幕,全天循环播放《便民诉讼指导》专题片。

狠抓案件质量作保证,从根本上消除信访

案件的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案件质量不高、审判不公是产生信访的根本原因。长期以来,睢宁法院始终以案件的质效为抓手,审判案件出现“调解的多,上诉的少,发改的少,信访无”的可喜局面。根据徐州市中院《20071-12月全市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通报》,睢宁法院所审理案件的上诉率、被发回、改判率、民事案件调解率等体现案件质量的主要指标均位居前三名。其中:上诉率为4.1%,全市第一;发改率为0.42%,居全市第二;民事案件调解率53.84%,居全市第三。

该院一直将案件质量意识作为审判人员必备的政治素质,纳入法官政治考核体系,通过会议、网络、法院信息综合系统等多种手段,提醒每一个审判人员时刻绷紧案件审判质量这根弦,正确认识质量与效率的辩正关系,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审判质量为代价来换取审判效率的提高。

在新的社会环境下,以和谐司法理念做强案件调解工作,有效运用诉前、诉中和诉后的调解模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该院对于以判决形式结案的案件,法律文书一律由庭长审核,院长把关。承办法官撰写裁判文书时,要着重阐述案件判决理由,制作“老百姓看得懂”的文书,特别要使败诉方真正明白其败诉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败诉,看后心服口服。对于宣判释明工作,该院要求无论是当庭宣判的案件还是择日宣判的案件,在文书送达时,都要不失时机地做好宣判释明工作,审管办和监察室随机抽查执行力度。

实施长效管理机制,从畅通渠道上压降信访

为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压降涉诉信访率,确保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睢宁法院一直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全院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秩序化的轨道,针对信访工作,该院先后出台并实行了信访信息预报备案、重要信访合议与会办、院长接待日、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包案、涉诉全员信访联络、信访工作考核奖励基金等一系列制度

为有效化解老信访,预防和压降新的信访发生,睢宁法院在2007年度实行了信访工作奖励基金制度,专门涉立信访奖励基金10万元。

睢宁法院始终坚持遇到问题不回避的处访原则,不断完善处访的方法和方式,妥善处理一批老信访、上访案件,将大量的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2007年度,睢宁法院共化解了李某等9起进京赴宁的老上访户案件。如:退休教师李某、李某某父子上世纪80年代在睢宁县城一繁华路段建筑了商住两用的三层楼房一处。1995年该楼被列入动迁范围。由于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父子拒绝履行拆迁义务。拆迁办于200112月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021月,睢宁法院依法实施了强制拆迁措施。此后,李某父子不断上访申诉。此案在当地也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074月,睢宁法院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该案的审理,院长和院长助理等人四次专门到县委给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向上级法院汇报,十三次奔走在政府、拆迁办、和当事人之间,协调各方利益,不厌其烦,不“案结事了’不罢休。经过不懈的努力,拆迁部门最终同意给李恒玉父子4万元补偿款。这起历经进行了六年信访的案件最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