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首家喻户晓的诗句,曾感动多少拳拳之子,就是没有感动被执行人王某那颗不知报恩的心。200823,被执行人王某因拒不支付申请人王某之父赡养费,泗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实施司法拘留。

2007122,王某的父母因其子拒不赡养老人提起诉讼,经泗洪法院孙园法庭判决后,王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2008127,年近八旬的王父穿着单薄的衣服冒着寒风来到法院申请执行。

泗洪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刘军在接办案件后,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不但没有按照法院判决及时支付其父母赡养费而且经常进行打骂骚扰,立即与组里的其他同志研究对策,制定执行方案。

200823清晨,执行局干警魏泉清、刘军、孙虎等冒严寒到被执行人住所查询被执行人下落,被执行人有所察觉后逃匿。200824清晨,执行局干警又再次冒严寒到被执行人住所查询被执行人下落,被执行人没有想到执行干警如此执着,被执行干警堵在了家门内,但被执行人情绪激动,不断辱骂其父亲。在执行干警对其当场说服、教育无效后,被执行人被我院强制司法拘留。

被拘留后,王某主动向执行人员承认错误,表示愿意用粮食折抵赡养费用,执行局干警又马不停蹄地赶至被执行人家中将执行标的执行到位。当王父接过执行款时,禁不住老泪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