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日前,武进法院横山法庭妥善化解三起涉群体矛盾给水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不仅保证了常州市给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给水公司)春节前按期支付了民工工资,而且解决了三个村村民春节期间可能断水的困难,有效避免了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了辖区稳定和谐。

20059月至20061月间,经常州市自来水集团公司介绍,常州市武进区三个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三村委)的农村饮水改造工程发包给了给水公司,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三村委分别结欠给水公司工程款769067元、271628元和287950元。后双方因工程决算方式、工程款数额发生纠纷,三村委拒绝支付工程款给给水公司。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20071229,给水公司前往武进法院起诉,要求三村委给付所欠工程款及其逾期付款损失分别为848818元、301661元和319788元,总标的达1470267元,并且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三个村委的银行存款。同时给水公司向三村委声明,如欠款民工因拿不到工资春节闹事,可能会对三个村采取断水措施。三村委则辩称,原告单方工程决算显失公平,致村民无力支付所欠工程款,且所冻结银行存款系村民农田年终分配款,若不及时解冻,村民年终拿不到该分配款,将集体赴给水公司过年。       

鉴于这三起案件涉及原、被告双方群体利益,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横山桥法庭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了情况,积极会同地方党委政府做好村民的稳控工作。承办人多次深入三个村委向村民耐心细致进行法律解释、宣传工作,要求村委干部带头执法、守法,做好村民的稳控工作。同时与给水公司加强沟通,要求给水公司在保证足额准时发放民工工资的基础上,合理结算工程款,减轻农民负担。后经多次努力协调,给水公司同意作出适当让步,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三个村委及时履行了给付工程款义务,此案遂顺利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