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法院横山桥法庭妥善化解三起涉群体矛盾给水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作者: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2-28 浏览次数:1175
本网常州讯:日前,武进法院横山法庭妥善化解三起涉群体矛盾给水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不仅保证了常州市给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给水公司)春节前按期支付了民工工资,而且解决了三个村村民春节期间可能断水的困难,有效避免了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了辖区稳定和谐。
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间,经常州市自来水集团公司介绍,常州市武进区三个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三村委)的农村饮水改造工程发包给了给水公司,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三村委分别结欠给水公司工程款769067元、271628元和287950元。后双方因工程决算方式、工程款数额发生纠纷,三村委拒绝支付工程款给给水公司。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
鉴于这三起案件涉及原、被告双方群体利益,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横山桥法庭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了情况,积极会同地方党委政府做好村民的稳控工作。承办人多次深入三个村委向村民耐心细致进行法律解释、宣传工作,要求村委干部带头执法、守法,做好村民的稳控工作。同时与给水公司加强沟通,要求给水公司在保证足额准时发放民工工资的基础上,合理结算工程款,减轻农民负担。后经多次努力协调,给水公司同意作出适当让步,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三个村委及时履行了给付工程款义务,此案遂顺利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