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1上午10时许,我院少年法庭内,法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已各就各位,但取保候审的未成年被告人张某某到了开庭时间却没有按时到庭,张某某的母亲在法庭内急得直跺脚,负责承办案件的于辉法官也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张某某今年15岁,是我市某中学的初中在校学生,因涉嫌犯罪被泉山区检察院起诉到我院。为了保证张某某不耽误学习,案件诉至法院后,于法官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并叮嘱张某某的母亲一定要保证张某某随传随到,不能影响案件的审理。但是在规定的开庭时间,张某某为什么还是没能到法院来?经过询问,张某某的母亲愧疚地对于法官说:想到今天就要开庭,想到自己离异后一人抚养张某某的艰辛,想到自己的孩子那么不争气,一气之下,昨天晚上就数落了张某某几句,张某某因为接受不了母亲的指责和批评,就从家里离开了,到现在不知在什么地方。于法官让她给张某某打手机,但无人接听。于法官经过考虑,给张某某发送了一条手机短信,大致内容是:张某某,我是承办你案件的于辉法官,我想你一定因为害怕和紧张,不敢到法院来开庭,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如果你继续在外逃避审判,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你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回头是岸,你只有立刻到法院接受庭审,才能争取从轻处理的机会,也才有继续上学的机会,抓紧回来吧。短信发出后,大家都焦急地等待着。几分钟后,于法官的手机响了,是张某某回了电话!他说自己想明白了,马上就打的过来。10分钟后,张某某来到了法庭,庭审顺利地开始了。

庭审结束后,于法官批评了张某某的做法,同时也指出了其母亲的不当言行。母子二人感谢于法官用一个法官的真诚和责任感挽救了一个迷途的少年犯。于法官在庭审后到张某某所在的学校进行了了解和调查,根据张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以往表现,经合议庭评议后,张某某被依法判处缓刑。张某某在接到法院的判决后对于法官说:“这条手机短信我会一直留着,当我感到灰心失望,当我遇到困难和逆境时,我都会看看他。我会记住你的教诲,请法官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