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13是春节长假过后第一天,早晨8点多,离上班的时间还有1个小时,在云龙区法院的大门口,一位老人举着一面锦旗站在凛冽的寒风中,过往行人都无不侧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这位老人叫孙化坤,今年已经年过七十。2008122,他到法院申请执行其子女孙思升,孙娟赡养纠纷一案。根据我院(2006)云民一初字第968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被告孙思升,孙娟应于判决生效之月起,每月付给原告孙化坤100元赡养费,由于被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孙化坤依法申请执行。

立案后,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令、传票。但由于被执行人孙思升、孙娟均在外地打工,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办案人员心急火燎,春节已临近,能不能将执行款及时发放到七十岁的孙化坤老人手里呢?办案人员三番五次前往潘塘办事处孙店村,耐心细致地向被执行人的母亲释明法律,讲明道理,并讲明了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说服了孙思升、孙娟的母亲,仅用四天时间就将抚养费执行到位。当法官将执行来的赡养费交给孙化坤老人时,老人十分激动,不由分说地向分管执行工作的张仰福院长以及办案人员双腿跪下。孙化坤老人紧紧拉着法官们搀扶他的手,激动地热泪盈眶,他说:“我终于能过一个好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