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为维持家庭生计少小就外出打工,想不到工厂老板却拖欠工资,打工妹一怒之下情绪失控,持刀捅向女老板欲致其死地。江苏江阴法院35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浦英犯下故意杀人罪。其自身合法权益遭侵害却走上了“维权”歧路,令人痛惜。

来自湖南省龙山县的浦英系家中长女。由于家中人口多,浦英初中一年级就辍学,15岁外出务工,于20073月到江阴周庄镇长寿一制衣厂工作,工资收入大部分贴补家用。工作一段时间后,因对厂主杨某扣其工资不满,浦英于8月辞工。浦英多次向杨某讨要拖欠的约1600元工资无果,因而怀恨在心,产生“再要不到工资就杀死杨某”的念头,并购买了凶器。910日上午7许,浦英到制衣厂车间内,手持事先准备的单刃尖刀从背后对正在干活的杨某右颈部刺一刀,随即遭到杨某反抗及在场工人的制止。杨某重伤急救构成伤残。

案发当日,浦英在他人劝导下自动投案。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浦英在讨要工资受挫情况下,心理失衡,不计后果,持刀故意刺杀他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犯罪未遂,案发时只有17岁,案发后能悔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浦英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