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马虎成委员:法官应该“老龄化”
作者:姜旭 发布时间:2008-03-06 浏览次数:1151
马虎成委员(全国政协委员、青海民族学院法学院兼职教授,西宁海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是指出,“法官作为一个掌握社会公平正义的群体,要能抵抗诱惑,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的阅历和认识。”马虎成委员说,一个人到了50多岁,他对社会有了更加理性的认识和更加平静的心态,这时正当他阅历成熟的时候,却又到了退休年龄。年轻的法官虽然有活力、有干劲,但容易冲动,往往经受不住诱惑。所以,我建议,在法官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延长他们的工作年龄。法官的“老龄化”有助于促进司法公平。(来源:人民网 作者:董宇 发布时间:2008-03-05 10:28:27 )
笔者身为法官,从业二十余载,对
多年的审判实践使我认识到,法治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探索的事业,凝聚着审判实践者的经验和智慧,不是在书本上、方格纸上绞尽脑汁空谈的虚无缥缈的楼阁。
法官的高素质体现于他在法律的实践中,主动积极地总结积累司法经验,用自己的灵魂对法之精髓不断理解、咀嚼,并同时指导自己的法学实践,是一个脚踏实地的步行者。法官的高素质还体现于在法的适用中对立法目的的深刻领悟敢冒风险违背某些过时的法条和政策(通常曰之为:“打擦边球”)推进司法改革进程,是一个为了维护法律权威敢于牺牲,躬身力行的实践者。
法官的高素质还在于,经过数十年的生活的阅历和人生经验积累,炼就了一双火眼金睛,沉淀了酸甜苦辣的丰富社会经验、历练了万变不离其中的人伦纲常、积累了“五里不同俗,十里改规矩”的万千风俗人情、铸造了内心对生命极为尊重的人文精神,能够洞察当事人内心深处的某些东西,明察秋毫、抵制诱惑、克制欲望,结合情、理、法指导自己的司法实践,平息矛盾,止端息诉,构建一方和谐。“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这些,没有长年累月的社会阅历,是根本达不到的境界。
法官最重要的素质就是司法经验。在基层法院正是这一重要素质决定法官能够巧妙地采用民众可接受的同时又不违背法律精髓的灵活方式去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实际上,法律学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实践对法律原则和法律理论的创制和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实证主义法学家霍姆斯认为法律就是社会所需要的东西,是经验的总结和体现。法官不能从法哲学的信条和逻辑出发,而要从自己所生活的社会现状出发来进行裁判。他有一句名言??“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法官的重要素质??司法经验不仅能产生一个公正的司法裁判,还可能推进一个公正的社会。
马虎成委员说得对:法官应该“老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