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女生的“多面”人生
作者:徐欢 尧工 发布时间:2008-03-07 浏览次数:923
本网苏州讯:2007年4月至6月,苏州市平江区公安分局所辖的平江路派出所、娄门派出所、苏锦派出所相继接到一群被害人小玲、小丽、小莹与小丹等人的报案,称均被一位年轻的苏州女子,冒充老师或是同学实施诈骗,并在诈骗中盗窃。公安局迅速对这起系列诈骗案展开侦察,于是,犯罪嫌疑人燕子(化名)逐渐浮出了水面。
上身穿着白色T恤,下身一条深蓝色牛仔裤,梳着马尾辫,看起来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其实这个20岁的师范学校学生,在2006年至2007年6月间,无数次熟练地编织着谎言,以老师或学生为名共诈骗十九次,并在诈骗中实施盗窃七次。
“热心”的英语老师
为了取得女孩的进一步信任,燕子自称陈洁雨,是第三中学的英语实
在女孩房间,“
“活泼”的学姐
看到家里只有小丹一个人,燕子肆无忌惮起来,借口打电话就跑到隔壁房间,在房间抽屉里拿走了存折和信用卡。回到房间后,以买手机卡为由向小丹借了200元钱。临走时,还把小丹的手机借走了。
从小丹家出来后,燕子得意洋洋地来到金店,用偷来的信用卡透支近5000元买了黄金手链、黄金挂件,后又将这两件黄金饰品卖给了私人黄金回收店,得款3000余元。
几次得手后,燕子几乎三天两头徘徊在学校、书店、车站附近,看到学生模样的就上前搭讪。以老师或同学为名行骗,轻而易举地得到这些单纯孩子的信任。在燕子的十九次诈骗中,有十二次都是自称是对方学校的老师,七次自称是对方同学,不仅借书,还借钱,借手机,借银行卡,借MP3。而当这些孩子回到家中,往往发现家里现金、首饰也被洗劫一空。
在这些受害人中,大部分是中学生,也有一些是大中专学生。不仅这些孩子缺乏应有的警惕心,连家长也掉以轻心,以至于这个20岁的师范学校学生,在短短6个月时间里,无数次熟练地编织着谎言,诈骗十九次,盗窃七次,犯罪金额达到6万余元。近日,苏州市平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事发后,许多未成年被害人的家长致电法院,了解案件的情况,并反映了部分未成年被害人情绪波动、学习成绩下降等情况,引起了主审法官的重视。刑庭庭长黄晓虹给本案被害人之一的田家炳实验中学高中部小丹寄去了真情实意的信件。在信中,法官分析了燕子因贪图物质享受,不惜挺而走险,利用未成年人单纯、幼稚的弱项实施骗取财物、盗窃财物的作案特点,并结合犯罪产生的特定社会背景和条件以及犯罪给未成年人身心损伤等情况,与中学生进行了有益的沟通,并希望同学们积极面对人生的波折,集中精力抓好学习,学会观察、接触周围的事物来直接了解社会、感知社会,最终成为一个公民社会的好成员。
近年来,平江法院在谋划全院青少年维权工作思路时,提出了审判、执行工作中青少年维权的“四大工程”。刑庭积极选择个案加以落实,深入推进维权工作的“温暖工程”和“护苗工程”,力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全院维权工作形成合力提供了有益的经验积累。这是平江法院刑庭在实施“温暖工程”的同时,对于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的“护苗工程”的又一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