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袁枚巧判“飞天女”案谈法官要扩大知识面
作者:费尤祥 发布时间:2016-09-09 浏览次数:7664
据袁枚自己著的《随园诗话》卷四载:清乾隆七年(1742年)袁枚在应天府上元县当县令时,五月十日那天,上元县突然发生了可怕的龙卷风,县城韩宗梁19岁的女儿韩慧芬在外面收衣服时,瞬间被龙卷风卷走,不见了踪影。其人竟被吹到了80里外的江宁县铜井村,当时她坠落在地,不省人事,乡里人用姜汤将她灌醒。韩慧芬睁眼看时,周围尽是陌生人,互相询问得知此地为铜井村。因天色已晚,便在那家人家住了一晚。第二天才被送回城里。韩慧芬回来后,诉说这件奇事,众人一听觉着很蹊跷,而韩慧芬这时已经许配给秀才李调甘为妻。李调甘听说此事,也觉得不可思议,认为一定别有隐情--发生如此暧昧的事情,这门亲事做不得了。
于是,李调甘来到上元县衙击鼓告状,要求退婚。袁枚接案后,先是听了李调甘的诉词,接着传来韩家人等,询问了事情的经过。为了深入调查事实,袁枚又行文到江宁县,把铜井村的地保也传来,到县衙作证。地保所说与韩慧芬一致。
案情清楚:韩慧芬到铜井村,确系由于风吹所致。也确是铜井村人救活,因为天晚路远,当天不便送回,才留宿一宵,均为常事,没有什么异常。可是无论袁枚怎么说,迂腐的李调甘就是不相信,总是怀疑有暧昧。
这时,袁枚只有回过头来,再来劝解李调甘:你也是读书人,应该见多识广。江南发生龙卷风是春末夏初常有的事,古书上就有女子被风吹走60里的事。说着袁枚取来元朝名臣郝经的著作《陵川集》,找到了一首记载此事的诗歌,念给李调甘听:“八月十五双星会,花月遥光照金翠。黑风当筵灭红烛,一朵仙桃落天外。梁家有子是新郎,芋氏负从钟季背。争看足下来鬼物,云鬓欹斜倒冠佩。须臾举目视旁人,衣服不同言语异。自说吴门六十里,恍惚不知来此地。甘心肯作梁家妇,诏起高楼榜天赐。几年夫婿作相公,满眼儿孙尽朝贵。须知伉俪有姻缘,富者莫求贫莫弃。”袁枚念完说,郝经是元朝的一代名臣,他记载了风吹人事件,难道他会说假话吗?你看那次被风吹走女子嫁的人后来做了宰相,我只怕你还没有那么大的福分呢,不要再提退婚了,回去完婚吧!李秀才这才转怒为喜,表示愿做新郎娶韩慧芬。
袁枚如果不能找出郝经的诗,只怕也难说服这个酸秀才。由此可见,当法官的不但要熟悉法律条文,而且还要博古通今才行。袁枚就是凭着自己的认真负责和渊博的知识,巧妙地化解了危局,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现在,虽然时代不同了,但对法官公正判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要求应该是一样的,现代法官要掌握各种法律条文,能够熟练应用这些知识,最好能成为专家型法官,但在实践中发现,有的知识是我们从书本中学不到的,比如审判经验、公序良俗等,我们可能学不了袁枚,随时知道某首诗的出处,但通过努力学习尽可能掌握广博的知识,对办好案肯定有益处!
在处理相邻关系时,如果我们能够熟练应用“六尺巷”传说,现场道出“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诗,也许纠纷双方就能各让一步,握手言和;在处理赡养案件时,你如果说说《增广贤文》中“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的传说,告诫子女要懂得孝敬父母,我相信被父母告上法庭的子女会无体自容的;在处理合伙纠纷时,你运用“管鲍分金”的典故从中说和,可能为案件审理带来事半功倍的效果……总之,加强学习,扩大知识面,不但能开阔我们的眼界,提升素养,丰富我们的业余生活,同时也能为我们更好地审理案件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