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经济步入新常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服务地方保障发展的司法任务变得越来越重,执行工作尤为突出。2013至2015年,该院分别受理执行案件4905件、6517件、9548件,同比分别增长77.4%、32.8 %、46.5 %;今年1至6月已受理5800件,仍呈高位持续增长态势。为有效应对执行案件增长,该院在执行工作上一直坚持改革创新,创出一条符合吴江实际的执行新路。

  模式创新:适应形势添活力

  2013年是吴江法院执行法官难忘的一年。“13年我院执行案件增长太过迅猛,我们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该院执行局局长金江华介绍。14年年初,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应对之策。

  “通过分析发现,执行案件进入持续增长的常态,过去每个办案人员单独完成整件案子的办案方式效率太低,我们必须改变现状,适应新形势。”金江华介绍。

  为此,该院改单独办案为协同办案。划分办案组、细化岗位职责,通过分工协作避免案件交叉重复、低效工作。“优化组织结构,将办案人员划分为四个大组。成立财产查控组、简易案件组、法庭执行组和重案组是我院根据形势需要作出的调整。”金江华介绍。

  据介绍,查控组负责将全院执行案件合并归类,统一列表,统一查询银行、房管、车管、公积金中心等财产登记机关的财产线索,并将查询结果反馈给办案组。简易组对于经过“五查”无财产线索的案件,统一核实被执行人下落和有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做好现场调查,告知申请人后直接终结执行程序。法庭执行组负责法庭审理案件和部分简易民商事案件的执行。重案组由四个处置复杂案件的办案小组组成,负责全院需处置财产、迁让清场等复杂案件的执行,并对接各法庭的管辖区域,与法庭执行组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机制创新:提升质效为根本

  新的组织架构,需要配以全新的管理机制才能充分发挥效能。为此,该院改只盯管承办人的管理模式为多重要素齐抓共管,推行纵横并举的新管理模式。“围绕提升执行质效的目标,我院从横向的人、案、款,以及纵向的查、控、处六个方面着手,实施系统化的管理。”金江华道。

  据介绍,该院从立案环节就开始进行案件精细管理,根据案件类型进行分案,推行繁简分流,对复杂案件采取执行合议制,简易案件执行快速制,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发挥1+1>2的团队协同作战优势。在人员管理上,配足配齐执行团队,每个团队里都有执行长、法官、法警、法官助理、书记员,在执行小组之间举行办案竞赛,鼓励大家相互比学赶超,争先创优。在案款管理上,完善案款登记台帐,与财务部门沟通协调,安排专门执行干警研究制作案款管理数据系统,提升管理效率。

  在推行横向人、案、款管理的同时,该院还对纵向的查询、控制、处置工作环节优化管理、顺畅衔接。该院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将查询、控制环节结高效连接起来,查询中一旦发现有财产线索,则马上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向相关工作人员发出指令,要求其采取控制措施,查、控、处环节一气呵成,办案效率显著提高。

  方法创新:点滴积累赢效果

  “工作流程中的每个环节我院都追求达到极致,在案件办理结果上也是如此,执行案件的办理效果直接关系申请人的切身利益,而被执行人财产变现是影响执行效果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我院一直探索方法。”金江华介绍。

  就以执行财产评估为例,该院改传统执行标的物定价方式为符合市场规律的多元化定价方式。采取当事人双方协商定价为主,不同标的物参照不同市场权威定价为辅的定价方式,取得较好的变现效果。

  据介绍,该院协商定价以被执行人提供或认可的保留价为优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协商一致时定价。如被执行人不提供保留价,则由申请人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保留价。如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保留价,由法院依职权获取拍卖保留价。且不同类型的标的物参照不同的定价因素,让保留价更贴近真实市场行情。如机动车参照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投保系统中车辆实际价值或通过二手车交易中介确定市场参考价。商品房参照近期同一小区司法拍卖成交单价、该房产办理抵押登记时的评估价、二手房产交易中介近期成交价、二手房网上挂牌价等。

  除评估定价方法外,该院还出台了拍卖标的权利负担认定、租赁涤除、“一公告三拍卖”等方法,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有的已经在全省法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