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清河法院积极应对审判任务繁重艰巨、服务大局责任重大、自身建设十分紧迫的新形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亮点一:审判工作卓有成效

 

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第一要务。全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年共新收案件10459件,结案10504件,同比分别增长5.4%和5.0%。其中,新收刑事案件542786人,审结544788人;新收各类民事案件8759件,审结8695件,同比分别上升9.3%7.9%解决标的1.5亿元;新收行政案件96件,审结96件;新收各类执行案件1033件,执结1128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亮点二:服务大局措施扎实

 

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出台《为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意见、报告11份,其中8份意见、报告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或被区委、区政府转发。认真开展两联一挂三进三解三促活动,共深入辖区7个街道、42个社区、49家企业、21家重点项目开展走访调研135次,提供法律服务167次。精心审理、快审快结涉及市区重点项目案件37件,有力推动了华新桥、圩西小学、中天花园、边防综合楼等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

 

亮点三:审判绩效进位明显

 

全年收结案均突破万件,创历史新高。法官人均办案166.73件,一线法官人均办案375.14件,同比分别增长7.48%和16.82%,排名全市第一。在省院通报的基层法院可比的30项审判质效指标中,26项指标同比都有较大幅度上升。其中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分别同比上升6.77.2个百分点;行政案件撤诉率同比上升16.1个百分点。全院审判质效指标实现83降,取得了审判质量、司法效果均衡发展。

 

亮点四:司法为民更加深入

 

积极探索与区网格化社会管理对接的新路径,在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平台上,构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街道诉讼服务站、社区诉讼服务点三位一体的网格化诉讼服务体系,建立网格诉讼服务QQ群。全年社区法官联合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诉讼服务联络员深入街道、社区指导民调227次,化解矛盾纠纷347起,深入社区开庭16场,接受居民法律咨询1529人次,提供诉讼服务1312人次,将服务送到群众的家门口

 

亮点五: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精心组织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院机关党委被区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工会被区委表彰为先进集体;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条线业务培训126人次,邀请繁荣村颜仲平书记、北大艾学蛟教授来院授课提升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应对危机管理能力,为17名新进法院的青年干警选任17名导师;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院司法巡查组全年开展作风巡查、效能督查287次,编发通报21期。

 

亮点六:工作导向更加明确

 

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着力形成重实绩、看能力、讲大局的工作导向,激发干警工作热情。考评体系更加完善。坚持定量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业绩考评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奖金基数相结合,考评工作更加合理、规范,使每位同志赢得明白、输得服气。司法安全更加有力。十八大期间,除院领导带班、部门干部值班和保安24小时安全巡逻外,还安排干警夜间值班和节假日干警双岗值班,确保法院安保工作全天候、无漏洞。

 

亮点七:从优待警成效显著

 

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加大争取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干警工作、生活条件。院党组高度重视干警的思想工作,努力营造心情舒畅的工作环境,经常组织开展谈心活动,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积极向区委汇报,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编制。今年,领导班子新配备了2名同志,11位同志正科、副科职级待遇得到有效落实,9名中层干部、2名审判员、4名助审员在竞争上岗中脱颖而出。

 

亮点八:创先争优硕果累累

 

法院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园林式单位;开发区法庭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规范化管理示范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涉诉矛盾化解工作先进集体,被市总工会表彰为五一巾帼标兵岗,少年庭被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表彰为道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董坚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许霞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十佳法官;许曙芹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先进个人;张祖超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优秀法官;吴雪玲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被清河区委评为五一巾帼标兵。2012年,全院28项工作、46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和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