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3月28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犯伪证罪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罗成华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03年9月5日晚,射阳县海通镇芦鱼港村村民罗成华与李某某到郭某某养殖的鱼塘偷甲鱼,被郭某某发现,郭某某打了李某某一个嘴巴及头部一拳,致李某某重伤。2005年11月16日,在郭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开庭时,被告人罗成华为帮助郭某某逃避法律追究,推翻其原来的证言,谎称郭某某只打李某某一个耳光,没有打李某某一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成华无视国家法律,在刑事诉讼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依法应予惩处,为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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