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调研苏北基层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过程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得知徐州等苏北法院人民法庭已悉数兴建诉讼服务站。他认为,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不仅解决了立案审查、诉讼服务、人民调解工作的场所,更重要的是借助这一平台拉近了法院与老百姓的距离,有效整合了基层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江苏全省法院共设立诉讼服务站1109个,覆盖到人民法庭、大型社区、厂矿企业等,诉讼服务领域涵盖交通、保险、医疗、农业、仲裁等重点行业。各地法院选任司法协理员5436人。依托各诉讼服务站及巡回审判点,司法协理员司法服务触角延伸至街道、乡镇、村居,基本做到“一社区一员”、“一村一员”。这样就形成点、线、面联动网络,助推基层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及化解。

  乡镇司法所所长、村委会治保主任为司法协理员主要组成人员。目前,扬州等法院将司法协理员选任范围扩大到工会、妇联、消协、医患调处中心等单位,形成队伍的网格化、宽领域、广覆盖。

  成立诉讼服务站,不是“挂个牌子”;选任司法协理员,决不能只体现在“名单”上。日前,江苏高院党组明确要求,要健全和完善诉讼服务站的工作职能、流程、规范和要求,规范司法协理员的选任标准、工作职责,要健全考评体系,将诉讼服务站设立和司法协理员的选任以及工作成效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和科学发展考评范围,以此推进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法院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