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200834,建湖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大厅。

四个比亲兄弟还亲的哥儿们,又相聚在一起,站成一排,耷拉着头,大厅里只有法官宣判的声音在回荡:被告人王洪全,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陈三华,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刘为国,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张东华,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好兄弟真是好上加好,就是进牢房也要一起去。那么,究竟又是什么原因使四个好兄弟一起进了牢房呢?这还得要从几个月前四个好兄弟共同设网钓“鱼”的故事讲起。

 

被告人王洪全、张东华、陈三华、刘为国均是射阳县同镇同村的同龄人,从小就在一起长大,是村里出了名的四个铁杆哥们,初中毕业后,虽未考上重点高中,却也都考上了县城技工学校,学了个一技之长。毕业后,陈三华、刘为国开起了出租车,王祚雨搞起了车床加工,张东华成了个体小包工头,四个人虽不是什么腰缠万贯的大老板,但每人凭着一副勤劳的双手,小日子过得还蛮有滋有味的。四个好兄弟只要有空,隔三差五总要聚在一起喝二两,聊聊天,吹吹牛,玩玩小麻将,斗斗小“地主”,其实这也不是违法之类的大不了的事,都是青年人的一种激情和冲动罢了。2008年元月的一天,四个好兄弟又聚在一起,酒后免不了斗两把,二两酒下肚,斗得正起劲时,四个好兄弟中身为老大的王洪全说,我们四个人斗来斗去没意思,要玩个刺激的,我前几天听别人说,现在道上流行“钓鱼”,说不定就会钓个“大鱼”,隔几个月钓一条,也够我们弟兄四个喝喝酒、洗洗澡、唱唱歌。听老大这么一说,其他三兄弟齐声附和,四兄弟当即决定共同织网“钓鱼”。

策 划

所谓“钓鱼”,就是找目标设赌局,诱骗他人参赌骗钱,被骗来的人叫“鱼”。四个好兄弟说干说干,地主也不斗了,就具体方法、步骤、行动进行了设想和分工,自作聪明的张东华提出,咱们四个都是射阳人,在本地钓,目标大,熟人多,影响也不好,就不定还会连累家人,要钓就钓外地的,“杀”鱼也要在外地,要“钓”得干干净净,“杀”得清清爽爽,不留一丝痕迹。他的一番话听似入情入理,说得其他三个兄弟直点头称道,连声称“高”。这时陈三华自告奋勇地说,我开出租车,正好是个便利条件,我就负责从外地“钓鱼”吧,那么具体到哪“钓”,钓到哪儿“杀”呢?弟兄四个你一言我一语,理论了大半天,路程太远不好,太近也不便,最后还是大哥王洪全一锤定音,将各人具体行动作了细致分工,由陈三华到盱眙负责钓“鱼”,其他人到邻近的建湖县开宾馆负责等“鱼”上钩杀“鱼”,具体由张东华负责假装与陈三华谈合同并将驾驶员骗上桌赌钱,吴国泰(张东华表哥)负责做牌、赢钱,王洪全负责借钱。四兄弟谈笑间在美好人生的岔路口迷失了方向,叩开了牢狱之门。

 

2008年元月12日上午,按事先计划好的方案,王洪全、张东华、刘为国与吴国泰(本案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四人坐刘为国自己开的出租车来到了建湖县城,当即入住汇文路某旅馆301房间,在车上,王洪全又对如何骗钱进行了进一步分工。与此同时,在相隔百里之外的盱眙县城出现了两个衣着光鲜的年青人,男的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穿着笔挺的“七匹狼”牌西装,皮鞋擦得锃亮,手拿一只精巧的小皮包,一副成功男士的行头,女的打扮入时,衣着光鲜,楚楚动人,这两人正是陈三华和其女朋友。为了使鱼儿更快上钩,陈三华特意喊其女朋友一起来,女朋友也觉得好玩,一时糊涂,就稀里糊涂地一起来了。两人在街上闲逛了一会,招停了本案被害人梁加玉驾驶的桑塔纳2000出租车。这时陈三华的手机适时地响了,接罢电话,陈三华对驾驶员梁加玉说,刚才建湖的一客户打来电话,要我立即过去签合同,非常着急,你看能不能现在就送我去建湖,合同签完,当晚就回来,价钱好说。梁加玉也是个爽快人,今天在县城转了半天也没挣到几十块钱,正巧碰到这么个大客户哪有不去的道理,当即与妻子通了电话,说今天要送客户到外地,不回家吃饭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是一条不归路,从此与他深爱的妻子阴阳两绝。

 

现代化的高速公路,大大缩短了时空距离。坐在车后排的陈三华迷起双眼,惬意地斜靠在软软的垫背上,搂着他的女朋友,听着悠扬的流行音乐,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奸笑,做着他的白日美梦。不长时间,梁加玉的出租车到了建湖县城张东华等人事先开好的旅馆门口,陈三华的女朋友按预先设想好的,很正常地提出建湖没来过,要到街上去逛逛。梁加玉对陈三华说,你上去签合同吧,我在车上等,就不上楼了。“鱼”儿已上钩,哪有放生的道理。陈三华很客气地说,上去喝杯茶,不长时间就回盱眙,经不住陈三华连哄带骗,梁加玉就随陈三华一起进了张东华等人事先开好的旅馆301房间。陈三华假装与张东华谈生意,半小时后,提出打牌玩。陈三华、张东华、王洪全与吴国泰四人打牌“炸鸡”,“炸鸡”就是每人摸两张牌,看谁点子大,钱就归谁。梁加玉也没事就在旁边看,打了一会儿后,张东华假称外出有事要离开,留下200元钱让梁加玉替他打。梁加玉开始赢了100多元钱,陈三华见火候已到,趁叫梁加玉倒茶之机,将事先做好的一付扑克牌换上,梁加玉摸到一对K,在“炸鸡”中一对K是够大的了,只有一对王才比它大,一对王的几率又有多少呢?三人诱骗其下注,梁加玉随身带的2000元都下了,其他三人仍不断加码,梁加玉不甘心也不认为会输,就向王洪全借了1.4万元押下去,结果可想而知,梁加玉输了钱。吴国泰赢钱后借机准备离开,梁加玉不准其离开。王洪全等人讲,人家赢钱,你拦住人家干什么,让吴国泰离去。王洪全等人即向梁加玉索要借款,不让梁加玉离开,并发生了争执打斗,梁加玉要打电话报警,王洪全叫陈三华把手机抢去。王洪全的手臂在打斗过程中被梁加玉抓破。听到楼上打斗声,在楼下等候的张东华即上楼,张东华进房间见此,就说你他妈的欠人家钱肯定要还。这时王洪全叫张东华将刘为国叫上来,刘为国上来后问谁欠钱不还,梁加玉说,你们是一伙的,刘为国就随手反抽了梁加玉一个耳光。陈三华见此假装跪下,叫不要打,外去借钱,遂与张东华离开房间。刘为国找了毛巾叫梁加玉将脸上血擦掉,后刘为国离开。在刘为国要离开时,王洪全叫刘为国下去将“大头”、“二扁”、“小光头”都叫上来,以此威胁梁加玉,此时房间里只剩下王洪全和梁加玉,梁加玉害怕被打,遂砸坏窗户玻璃从三楼跳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个好兄弟见梁加玉不甘就范愤然从三楼跳下,知道出了人命,事情搞大了,遂一哄而散,直到个把月后才被公安机关逐一抓捕归案。建湖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洪全在被害人梁加玉输钱后不让梁加玉离开并殴打梁加玉,被告人陈三华、张东华、刘为国明知王洪全不让梁加玉离开,陈三华抢梁加玉的手机不让梁加玉打电话,张东华叫梁加玉还钱并打电话将刘为国叫到301房间,刘为国到301房间后殴打梁加玉,并以下楼叫人为名威胁梁加玉,致梁加玉跳楼身亡,四名被告人有明显的非法拘禁的故意,且共同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王洪全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张东华、刘为国、陈三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属从犯,对其依法应减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了四个好兄弟上述六到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四个好兄弟去了他们应该去的地方,但此案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是沉重的,假如,当然现实生活不存在假如,世界上也没有后悔药可吃,但愿人们都能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