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作抵押 俩人均获刑
作者:孙海雷 王中森 发布时间:2008-04-14 浏览次数:1080
本网盐城讯:以借为名骗车作抵押,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接受抵押。
案发后,涉案面包车已被公安机关追缴并已发还被害人张某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谭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接受抵押,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此作出上述判决。
本网盐城讯:以借为名骗车作抵押,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接受抵押。
案发后,涉案面包车已被公安机关追缴并已发还被害人张某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谭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仍接受抵押,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为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