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徐州一男子通过短信骚扰、上门纠缠、暴力威胁等方式迫使一丧偶女子与其结婚后,恶习不改,致使女方离家出走。414,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了双方的婚姻。

2004年,邬淑仪丈夫去世后,认识了当时已婚的汪同亮,两人很快打得火热,关系暧昧,为此,汪同亮于2004年8月离婚,并向邬淑仪提出结婚。但邬淑仪对结婚态度冷淡,与汪同亮的关系也日渐降温,开始疏远他。2005年8月,邬淑仪提出与汪同亮分手。汪同亮经过跟踪调查,发现邬淑仪提出分手是因为和别的男性朋友有通讯往来,汪同亮便怀疑她又与别人相好,双方矛盾进一步加深,邬淑仪多次拒绝了汪同亮的结婚要求。

2005年10月起,汪同亮开始向邬淑仪逼婚,他多次滞留邬淑仪家及租房处不走,采取拿菜刀恐吓、用手机充电器勒脖子、殴打等手段威逼邬淑仪与其登记。10月14日晚,汪同亮又到邬淑仪租房处,宣称邬淑仪不答应和他结婚就不离开。邬淑仪的女儿小青劝其离开,汪同亮出手便打小青耳光,还恼羞成怒拖着小青要跳楼。邬淑仪只得到派出所报警,民警将汪同亮带到派出所处理。

民警的介入并没有阻止汪同亮的逼婚行为。10月24日,汪同亮再次到邬淑仪住处,以拿菜刀剁手指逼迫,直至邬淑仪假意同意结婚才离去。此后,被逼无奈的邬淑仪几度变换住所,甚至离开徐州躲避。汪同亮仍不罢休,多次用手机给邬淑仪发短信,以要到学校找小青、将邬淑仪发给其他男性朋友的短信贴满小青学校、用硫酸泼小青等方式进行恐吓。11月1日,忍无可忍的邬淑仪再次向公安机关发出请求信,希望能阻止汪同亮的恐吓行为。

11月18日,邬淑仪回到徐州,汪同亮强行将邬淑仪带到其住处,掐邬淑仪脖子,拧开煤气要与其同归于尽,逼邬淑仪登记结婚。邬淑仪为了自己及女儿的名誉和安全,违背真实意愿,于2005年11月22日与汪同亮登记结婚。婚后,邬淑仪和汪同亮不但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汪同亮还多次对邬淑仪施暴。2006年6月7日,两人发生争执后,汪同亮用拳击打邬淑仪面部,导致邬淑仪口鼻流血。经派出所调解,汪同亮向邬淑仪赔礼道歉并赔付邬淑仪医药费400元。为了躲避汪同亮的纠缠,邬淑仪又一次离开徐州,并于2007年11月24日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与汪同亮的婚姻关系。

徐州泉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与虽然开始相处时关系密切暧昧,被告也因此而离婚,但随着交往时间的增长,双方的感情不但没有加深,原告对被告的感情反而冷淡,并明确提出分手,而被告不能正确处理和冷静对待,以原告和其女儿的名誉、健康为要挟,使邬淑仪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与被告登记结婚,依法撤销邬淑仪与汪同亮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