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手擎法律之剑的法官应具备什么样的基本素质,才能不负国人厚望呢?古人早就说过,为官者应“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作为法官应该做到这“六廉”。

廉善,应善于行事。马克思说过,法官除了法律以外,没有任何别的上司。由此可以看出法官只对法律负责,所以法官应该恪尽职守,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技能和强大的权力去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具体到每起案件,法官应该能够娴熟地运用审判技巧,熟练地驾驭庭审,把每一次庭审都当做审判艺术的实践,力求完美无瑕。法官还应该善于制作高质量的裁判文书,做到叙述事实清楚,证据有力,说理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

廉能,应该有能力胜任审判工作。这就要求法官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在各种情势下处变不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法官要具有聪慧的头脑、渊博的知识、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才能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做到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且法官还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拓宽视野,更新知识,了解和掌握经济学、心理学、写作等相关学科知识,以提高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

廉敬,应该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这就要求法官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尽心尽力地履行审判职责。法官对待每一案件,无论简单疑难与否,均应勤勤恳恳,严肃谨慎,尽最大努力去查明案件的事实,以实现司法公正。

廉正,应该品行端正,不枉不纵,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崇高的思想境界,是纯洁的人、高尚的人。作为案件的裁判者,应该做到审判作风端正,不耍威风,不搞特权,不刁难当事人,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该拿的不拿,不该要的不要,不该享受的不去享受。

廉法,首先自己要遵法守法,其次要刚正不阿,执法如山。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颁布的“四条禁令”和最高法院规定的“八不准”,忠于法律,敢于排除干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杜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枉法裁判现象的发生。

廉辨,应善于区分判断是非曲直,处事果断,足智多谋,思路清晰,不存疑惑。在审判活动中,法官应该娴熟地运用法律思维方式对事实作出是非的判断。从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中找出事实所在,从事实的具体分析中得出结论,而绝不应该是凭法官的主观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