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父亲为躲避他人债务,与女儿串谋转移财产,权利人获悉后将父女俩告上法庭,429,徐州市泉山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

朱期盼借刘德政10万元款多年拖欠未还,无奈之下刘德政向法院起诉朱期盼偿还借款,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签订了由朱期盼于2006年2月18日前偿还刘德政10万元的协议。未曾想,朱期盼为躲避债务竟串通其女儿朱丽,将其名下房产过户至朱丽名下,并把日期提前至2006年1月19日。刘德政发觉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朱期盼父女间的房屋转让行为无效。

庭审中,朱期盼辩称,两被告确实是父女关系,但两被告之间也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其拖欠女儿债务二、三十万元,故将自己的房产抵偿给女儿是法律所允许的,两被告之间不存在串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期盼辩称父女之间也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所提供的证据未达到足以证明的程度,且经法庭查证,朱期盼父女之间的房屋转让行为实际发生于2006年2月18日以后,其对过户日期为何提前至2006年1月19日不能作出合理的解释,可以认定父女之间存在串谋躲债的行为,双方之间的房屋转让行为应认定无效。(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