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那把刀砍伤了被害人,也砍伤了我父母的心……”法庭上,年仅17岁的樊啸后悔的最后陈述让每一个人感到心痛。本来只是朋友间的一件小事,却因为过量饮酒,致使他手持菜刀、不顾一切地砍向了自己昔日的同学。

2007103晚,樊啸、许杰与女同事张某在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的一家快餐店吃饭。平时从不饮酒的樊、许二人当晚兴致很高,不知不觉竟喝下了十几瓶啤酒。这时,与张某同宿舍的韩某恰巧路过,两个姑娘便在一旁聊天。已经有些喝过了头的许杰对她们没完没了的谈话感到很不耐烦,随口对韩某嚷了一句“滚一边去”,双方因此发生口角,许杰甩手打了韩某一巴掌。韩某被打后觉得十分委屈,丢了面子,便立即回去找同事赵潞、马永超帮自己讨个说法。

没过几分钟,赵潞和马永超就气势汹汹地赶到快餐店,指责许杰打了韩某。樊啸见来者不善,忙上前帮着许杰,双方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争执起来,很快扭打在一起。樊啸乘着酒劲,转身跑进快餐店厨房间,拿起一把菜刀冲了出来,许杰见状也顺手抄起手边的一只方凳追出店外,两人对准赵潞、马永超进行疯狂的砍、砸,马永超受伤后逃跑。看见满地鲜血,许杰醉醺醺的头脑此时才清醒过来,连忙将受伤的樊啸和赵潞送进医院。最终,赵潞因外伤致左尺骨骨折,马永超因外伤致枕部头皮创口长达8.7CM,樊啸自己手部也受了外伤。

发生打斗的四人均来自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案发前一个月刚由当地劳动部门安排至苏州市新区某电脑有限公司工作,四人读书时就已认识,平时关系尚可。案发后,樊啸和许杰的父母从家乡千里迢迢赶到苏州,想尽办法筹钱为赵潞、马永超治疗,前后共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29000元。作为被害人,赵潞和马永超也承认自己有不对的地方,并表示愿意原谅樊啸和许杰,在法庭上请求法院对他们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樊啸和许杰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