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不满戳轮胎泄愤获刑
作者:钱晓伟 龚甬钰 发布时间:2008-05-05 浏览次数:1049
本网无锡讯:近日,无锡滨湖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邵某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07年12月起至2008年1月的夜间,停放在无锡市震泽新村的多辆汽车接连遭人恶意破坏,共有21只轮胎被人用锐器捅破,受害车主均感到莫名其妙。震泽新村居委组织保安夜间伏击守候,
男子姓邵,今年34岁,因身体有病,在29岁时就办理了病退,失业在家,之后又与妻子离婚,独自抚养4岁的儿子。这样的境况下,有人选择了努力改善、奋发图强,也有人就此沉沦,把原因归罪到社会,邵某某就是后一种人,把自己没有工作和收入,身体不好,又离异独自抚养孩子的原因归结到是这个社会对自己不公平,看到其他人买车停放在新村,心里更加不平衡了,于是深夜里揣着小刀专戳停放在新村里的汽车轮胎出气,想着“反正你们有钱,让你们开车的人花钱换轮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邵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据此,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