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1-4月份受理案件急增的原因及对策
作者:陈广春 朱海俊 于国卿 发布时间:2008-05-09 浏览次数:1312
2008年1-4月份,滨海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23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65.07%,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分别上升73.98%、489%、36.5%。案件的急增,致使本来就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突出,如何面对案件急增,化解这些积存案件,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认真调研分析的一个新的课题。
一、案件急增的原因
一是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实施,极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诉讼门槛。一些争气型的当事人特别是农村当事人,更愿意通过诉讼来解决他们之间的民事纠纷。而劳动争议只收10元诉讼费,成本极低,致使该院今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与去年同期上升了489%。
二是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民事主体之间的市场交易日益频繁。在交易过程中,货币得不到及时回笼,加之部分当事人缺乏社会诚信和道德水准,债权得不到及时实现,致使此类纠纷不断涌现。
三是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对传统婚姻观念产生深刻影响,婚姻家庭缺乏稳定性。部分男女青年婚前缺乏了解,相处时间较短,“闪电式”结婚,甚至未婚先孕;部分农民进城务工,夫妻两地分居,感情生疏,天长日久,影响夫妻感情;还有一些人道德观念不强,抑制不住外面花花世界的诱惑,观念发生变化,“包二奶”、红杏出墙等见异思迁的不忠行为屡见不鲜。上述情况导致婚姻案件大量发生。
四是人们物质水平的提高引起部分类别的案件大量出现。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摩托车等代步工具大幅增加,但驾驶人员的驾驶技术水平不如人意,导致以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大幅上升。
五是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形象不断提高。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得到社会的进一步认可,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满意感、信任度不断增强,人民越来越趋向以法律手段来解决纠纷。
二、对策
一是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通过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律和道德宣传教育,开展“送法到企业”活动,促进企业有关人员主动学法、知法、用法,化解经营风险,减少经营成本,提高在经济交往过程中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加大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使不道德和不诚信的人和行为无处藏身。
二是强化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人民法院要加大对案件受理的审查力度,进行风险告知,积极引导进入诉前调解,把纠纷化解在立案前。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调处中心的作用,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能力,使他们善于调处邻里乡亲的家务事,善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合理、均衡配置审判资源。在现在条件范围内,改革法院内部管理体制,均衡各审判业务部门的案件合理分流,在确何审判质量的基础上,鼓励广大审判人员快办案、办好案。院、庭长要亲年办案,办大案、办难案,综合部门有审判职称的人员要挂庭参加办案,真正实现案件审理流程的良性化、均衡化和常态化。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引导进入速裁庭,在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快速裁决,尽量减少案件的流程周期。
四是加大对审判一线的综合保障服务。法院审管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对审判工作规律的研究,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建立健全审判质效数据逐月考评、通报制度,引导审判人员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水平。法院其他综合保障部门要大力加强服务工作,科学合理地安排调度好各项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尽力向审判一线倾斜,尽最大可能为审判一线提高及时、便利的工作条件,确保审判活动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