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法”的调解“三板斧”
作者:姚松杰 李小菊 发布时间:2016-09-20 浏览次数:2700
“我干了一辈子司法工作了,退休后担任人民陪审员很适合,我离不开调解工作。”汾湖法庭人民陪审员倪炳荣如是说。倪炳退休前长期担任镇司法所所长,堪称“老司法”。由于其长期工作在调解基层矛盾的一线,有着丰富的经验,法庭的同志都亲切地称他为倪老师。自从汾湖法庭实施人民陪审员调解案件的工作模式后,倪老师的调解专长更是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今年以来,已调解解决争议较大的案件十多起。
接受过倪老师调解的案件当事人都说倪老师通人情、懂民生、接地气。笔者向倪老师请教调解功夫,倪老师谦虚地说:“我没啥功夫,只有'三板斧'而已,第一,法律不外乎人情,顺人情则法理通;第二,法律不违天理,合天理则法威显;第三;法律离不开道德,德高则人自服。”笔者有意关注倪老师的调解过程,发现这“三板斧”可是威力无穷!
第一板斧:顺人情则法理通
张大和张二是同胞兄弟。今年初,张大一纸诉状将张二告上法庭。原来,十五年前张大和张二兄弟俩在老父亲的主持下分了家,两兄弟比邻而居,张大宅基地靠村道,张二宅基地靠小河。但张二须通过张大家围墙门前才能出行,为此约定张大家门前需留1.7米供张二家通行。后来,两家都买了轿车,出现了新问题,仅1.7米的过道,张二家的轿车无法驶入家中。张二要求张大将通道拓宽,张大不肯。两家多次协商均不欢而散。张二一气之下,趁张大一家外出,将张大家的围墙推倒。张大遂起诉要求张二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在案件的调解阶段,案件承办法官先向张大解释了“相邻关系”的一些法律规定,又向张二阐述了侵害物权的法律后果,希望双方都能各退一步。兄弟二人对于法官讲述的法律规定虽表示可以理解,但表示有气在心中,没办法和解。
“你们本是同根生,闹上法庭,如何对得起你们死去的父亲!”倪老师见状便拍了一下桌子说到。原来这两兄弟和倪老师邻村,他们的父亲生前和倪老师熟识,倪老师便以聊天的方式回忆了兄弟两人在成长过程互相照顾的点滴往事。也就是这一回忆,将两兄弟刺醒,两兄弟都非常感动,分别表示兄弟之间的事情都好说,经倪老师一番努力,张大同意将门前通道扩展到3米,张二一次性补偿给张大5万元。在法庭上,一对积怨已久的同胞兄弟老泪横流,相互搀扶着走到了一起。
案子了结了,亲情修复了,积怨化解了。倪老师向他们晓之以父子之情、兄弟之情,法理通了,人心也通了。
第二板斧:合天理则法威显
小李从安徽来吴江务工,工作努力,常常加班到深夜。一次休息日外出,被一辆轿车撞倒,腿部受伤,构成九级伤残。祸不单行,公司倒闭,小李又丢了工作。小李将肇事司机徐某告上法庭。庭审中,小李情绪非常激动,要求徐某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外,再赔偿10万元了事,徐某认为赔偿金额太高而拒绝支付。双方调解僵持不下,主审的年轻法官见状便直接向小李一方解释10万元的赔偿金实在太高,徐某没能力也没义务支付,而且其丢失工作也不是徐某能够预料到的,其要求实在是不合乎情理。然而法官多说无益,双方均不肯让步。
调解工作暂停期间,人民陪审员倪老师单独和小李聊了聊,倪老师首先对小李的遭遇表示了同情,但话锋一转,倪老师又说,国家对赔偿标准是有规定的,不管赔偿金多少,以后的生活不可能完全依靠赔偿金来过,还需要自己振作重新奋斗的,向小李讲述了多起残疾人身残志坚,最终走向成功的事例。最终,小李和家人认识到自己的要求不现实,明白了自助则天助的道理,意识到以后还是主要靠自己努力奋斗过日子。下午5时许与徐某达成一致协议,由徐某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外另行补偿小李5万元。
这起案件在倪老师的耐心劝慰和不懈努力中顺利结案了。倪老师在调解中,为受害人树立了今后生活的希望,让受害人明白了自助则天助的道理,从而放弃了不切实际的赔偿要求。
第三板斧:德高则人自服
老刘年过七十,早该是安享晚年的年纪,可是一次为了捡拾马路旁边的塑料瓶卖钱,被路过的小轿车擦伤。肇事车主吴某主动联系保险公司对老刘进行了理赔。老刘的儿子刘某作为代理人却不甘心了,一纸诉状将吴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吴某在赔偿全部的护理费、营养费之外,赔偿其父亲误工损失10000元。办案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向刘某明确,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其父亲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更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车祸造成其父亲有务工损失,对于误工费是难以支持的。然而刘某听不进法官的话,硬是拉上自己的老母亲在调解室内哭天喊地,承办法官一筹莫展。
此时倪老师一脸严肃,对着刘某便是一顿批评:“你还好意思在这里哭!你父亲都70多岁了,你不赡养他,还让他在外捡破烂,你母亲都这把年纪了,你还让她在路上来回颠簸,你这是不孝!法律规定的费用人家车主该赔的都已经赔了,还另外买了营养品去你家看望你父亲,你还无中生有要误工费,你这是不仁!”刘某听后羞愧难当,一言不发。之后倪老师又去向肇事者吴某说明了刘某家中的困境,希望吴某能再补偿一点,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吴某另行补偿老刘3000元,至此顺利调解结案。
倪老师在调解过程中,以老百姓普遍接受的道德观念,让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要求合不合理;再加之倪老师本身德行修养较高,在当地群众中有很高的威望,当事人在调解中自觉接受了教育、感化,自然心服口服。
笔者感言
人民陪审员不少是当地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干部,他们比年轻法官更了解人民群众,让他们参与案件的调解,能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倪老师总说:“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我调解案件一辈子了,不调案子心里痒痒。在案件化解中多尽一点心、多走一点路、多说一些话,老百姓是会被我们工作感动的。”他也用他的实际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效证明了这一点。
承办法官在主持案件调解过程中,倪老师不一定有时间全程参与,但在最后关键一刻,承办法官往往叫上倪老师。倪老师常常不负所望,凭借“三板斧”,让进入僵局的调解局面柳暗花明,让眼看失败的调解结局峰回路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