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江苏阜宁法院将节假日集中执行常态化作为一项重要的措施予以坚持。今年的中秋、国庆两个节假日集中执行活动是该院连续第四年假日执行活动,四天时间里该院取得了显著的执行成效。

  中秋节以及国庆节历来是被执行人回家过节较多、有利于强制执行的良机,今年的“双节”里,阜宁法院组织了执行局及法警大队两个部门32名干警,在中秋节当日以及国庆节的1至3号假日里,起早摸黑,克服连续阴雨天的困难,对75起排查出来的被执行人有可能回家过节的案件进行一次登门执行,四天共计对43名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21名被执行人慑于强制执行的威力而主动联系了法院要求主动履行,两名阻碍法院执行的案外人被处以罚款15000元,执行到位金额达52万余元,集中执行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悉,该院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不仅将节假日集中执行活动实现常态化,在平时也要将集中执行活动作为一种主要的工作特色予以打造,充分发挥集中执行时人手充足、 执行威慑力大、强制手段硬的特点,切实解决一些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债务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