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天网”在行动
作者:王瑞普 魏守凤 发布时间:2016-10-11 浏览次数:2817
新沂法院探索有效执行机制,全力实施以查找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为重点的执行“天网”行动,持续向逃匿行踪、隐藏财产的被执行人“亮剑”,这是该院继强制搬迁、打击拒执以来实施的第三号“执行风暴”专项行动。前三季度,该院累计出动警力2515人次,传唤失信被执行人503人次,有效查控财产数额2615.12万元,执行结案1850件。
驻乡镇“蹲守”,执行涉农村案件的有效实践
9月8日凌晨4:30分。“出发!”新沂法院执行局局长王茂峰一声令下,警车驶出法院大门,奔赴各个乡镇,新沂法院驻镇分片集中执行正式拉开帷幕。
集中执行前,执行人员将居住在同一片区且长期与法院执行干警“躲猫猫”的被执行人筛选出来并制定详尽的行动路线,考虑到被执行人白天外出务工,晚上归家的情况,为能顺利找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瞅准时机提前“蹲守”在乡镇,力求达到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力量对辖区案件进行拉网式清理的目的。
王某从银行贷款创业,创业失败后,不愿偿还银行贷款,由于王某居住在乡镇,比较偏远,且自己长期躲避执行,银行及法院执行干警几乎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极大的浪费了人力物力。此次凌晨执行,执行人员前一天就便衣“蹲守”在王某家附近,凌晨,执行干警似是从天而降,半睡半醒间,执行人员已经将王某顺利带上车。经过与王某谈话,王某最终与银行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偿还贷款。
执行人员驻乡镇、分片区地毯式查找被执行人,给予逃避和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严厉的打击和心理上的威慑,又快又严又准地彰显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有效提高了案件的执结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不定时“突袭”,让“老赖”不再有侥幸心理
被执行人张某某欠钱不还,申请人与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到其家中寻找,家人均称其外出务工已经几年没有消息,后接申请人举报,被执行人回家来了!可当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家的时候却扑了个空,家里人仍坚称其不在,是申请人看花了眼。
执行人员在张某某家搜查后未发现其踪影,却在被执行人家的衣架上发现一件男性外套,执行人员不动声色,随即离开,并告知其家人,若是张某某回来了请其去法院谈偿还债务的事情。其家人满口应诺,两个小时后,执行人员再次敲开了被执行人的家门,张某某正在自家后院里换鞋,一脸的惊讶。原来张某某听到动静后,在执行干警进入家门前一秒从后门逃走,估摸着执行人员走后又返回到家中,做梦都没想到执行人员会再次折回来。执行人员一晚上两次登门,杀个漂亮的 “回马枪”,将长期在外打工躲债的被执行人张某某堵在家中,并顺利扣押被执行人两辆摩托车,从而执结一起案件。
李某是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被执行人,多年来,他拒不给付申请人13000元医药费,每次都东躲西藏,规避执行。后来,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经常不定期搞集中执行,找不到李某,法院干警都会找其父母了解情况,并送达传票给其父母,让其父母代收,转达,刚开始其父母不以为然,后来,随着法院执行常态化,其父母不堪心理压力,主动来院代儿子履行了相关义务。“老伴每次听到狗叫、汽车声音都精神恍惚,思来想去,还是来把钱交了吧,换个安心”被执行人父亲来院履行义务时候如是说。
执行“悬赏令”,查人找财产线索的信息扩张
能顺利传唤到被执行人张某并实际执结一件陈年老案便是“悬赏令”的功劳。被执行人张某夫妻长期在浙江打工,家里亲属称已有五六年不与家里联络,申请人及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到家里寻找未果,恰逢法院执行“悬赏令”被执行人夫妻名列其中。
执行干警将悬赏公告贴在被执行人家门口、医院、电线杆等附近处,刚贴四天,被执行人便主动到法院来履行了义务,询问过后才知道,家里的亲属看到了悬赏公告,告知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心里觉得害怕,迫于威慑力主动来院缴纳了案款,促成了案件的实际执结。
为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新沂法院通过发赏公告,全城寻找老赖,将被执行人的姓名、债务标的额等相关信息,通过法院官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对外发布,向市民征集被执行人线索。对提供有效线索的市民,将给予500元的奖励,如提供财产线索案件得以执行的,赏金按到位标的额的1%支付。同时,该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该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将悬赏公告贴遍被执行人可能出现的每一个角落,目的就是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寻找并孤立老赖,举报的群众越来越多,便与社会制裁不诚信行为形成互动,发动全社会的眼睛盯着老赖,更容易让老赖无处藏身。
有了“活地图”,消除了“擦身而过”的尴尬
该院执行员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梳理 ,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当事人的居住地情况进行提前梳理,有的甚至提前去摸排,熟悉周边的地理环境和风土人情,以备在集中执行前规划合理的路线,有了执行人员做“活地图”省去了盲目寻找的麻烦,无形之中加快了案件的进展速度。
执行人员小李在进入法院工作之前从事过快递业务,为了合理利用人员,他刚到法院就被调整到了执行实施岗位工作,小李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穿街走巷,准确查找被执行人的位置,避免了被执行人从身边走过也不认识的尴尬,极大的适应了执行需要,提高了执行效率。
持续放“狠招”,执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今年4月7日,该院公开判决一起非法处理法院查封的财产罪案件,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母亲因参与非法处置也被判处十个月、缓刑一年。
被执行人盛某因与前妻李某离婚后,不履行财产分割义务,被申请人李某查封了其所有的房产。在收到了法院的查封裁定书后,盛某基于害怕法院处分的心理,与母亲合谋将房产卖给他人。虽然案发后被执行人盛某主动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但是鉴于被执行人此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关于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起诉,被法院判了刑。“偷偷卖掉法院查封的房子,一定程度上是不懂法,最主要的原因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对抗心理作祟。”盛某尝到了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的苦果后,不禁暗然神伤。
今年以来,该院对以各种手段抗拒、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及单位予以严厉打击,已经以拒执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7件,并与新沂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联动,做到发现一起、移送一起、判决一起,力求实现处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截止目前,该院已移送拒执罪至公安机关7件,公安立案5`件,法院判决2件。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强化各项执行手段,对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继续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多拘传、多拘留、多罚款的执行措施,以此对被执行人形成威慑,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正能量。”王茂峰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