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立足审判助力法治建设
作者:朱洁 发布时间:2016-11-14 浏览次数:2634
11月11日上午,扬中市法治建设指导员、扬中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朱亚平现场办公,对港联社区有关征地补偿如何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问题进行交流和解答。这是法官担任法治建设指导员开展工作的一幕。
按照扬中市委统一部署,扬中法院12名干警受聘担任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员,结合审判职能,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传递法治理念,助推社会和谐,为基层平安法治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沉下身子调研 把脉基层需求
基层社会治理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和困难?基层同志对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员工作开展有哪些意见和建议?需要法院提供哪些司法服务?带着这些问题,扬中法院院长汤国生作为镇江市派驻的法治建设指导员第一时间来到扬中市开发区进行调研,与镇区领导共同确立精准的法治惠民镇村行方案。
“征地拆迁矛盾激增”、“群众信访不信法问题严峻”、“陈年纠纷化解难度大”……实地调研中,汤国生认真倾听并搜集整理了开发区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与此同时,其他11名担任法治建设指导员的干警也分别走访了结对村(社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基层实际需求列出了矛盾纠纷排查、指导人民调解、送法下乡等一系列法治建设指导“清单”。
“既然被赋予法治建设指导员的身份,就要为辖区法治建设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汤国生表示,要结合“法官下基层、审务进社区”活动,认真落实法治指导员与社区(村)“一对一”联系共建制度,最终达到“四个提高、四个减少”的目标,即:法治思维提高、依法管理水平提高、社会法治意识整体提高、群众对法治满意度提高;非依法办事减少、突出矛盾问题减少、治安问题减少、违规违纪减少。
据悉,扬中法院已将所有指导员的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做成公示牌,发放到每个指导员所驻村的村委会,并向群众发放印有驻村法官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法官联系卡,要求指导员保持24小时开机,畅通群众诉求、咨询渠道。
指导人民调解 强化法治思维
10月19日,新坝法庭庭审现场迎来了新坝镇永平村调处代表队,村调解主任和“五老说和团”全体调处成员走进法庭,观摩了一起因打架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的庭审。庭审结束后,新坝镇永平村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员、新坝法院庭长栾汉勤向前来观摩庭审的调解人员传授了调解工作经验。
“通过旁听庭审,我们从法官身上学到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调解实践经验,提高我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五老”说和团成员希望法院能多开展类似活动。
日前,由开发区法庭编纂的《案例汇编》下发到各镇区司法所,该《案例汇编》从开发区法庭判决案件中挑选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用简洁的语言和以案说法的方式释法明理,让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矛盾纠纷时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受到了司法所、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
在推进“法治惠民镇村行”建设中,扬中法院坚持“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加强对社区(村)人民调解组织和各类专业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重点对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相邻关系等类型案件采取培训、观摩、跟班、研讨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截至目前,扬中法院法治建设指导员共开展指导人民调解活动30余次。
多元化解纠纷 打造“无讼”社区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扬中法院一项特色工作。法院将开展“无讼社区”创建活动融入到社区加强自身建设的过程中,实现与社区建设的紧密结合,通过活动开展引导社区主动完善管理制度,推动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机制,努力营造“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重大矛盾纠纷不出镇(区、街道)”的少讼乃至无讼的良好社会环境。
2016年9月,三跃社区村民李某驾驶电动车被朱某驾驶的轿车撞成右腿骨折,肇事者朱某拒绝支付医疗费,双方产生纠纷,兴隆街道三跃社区法治建设指导员宗鸣了解情况后,提前介入,做好双方调解,要求肇事者承担医疗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及时依法确认其效力,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一场纠纷得到及时化解。
目前,扬中法院与各镇区积极加强互动沟通,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共同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解决,巡回审判,司法建议等多项工作机制,强力推进“无讼”社区建设,在最大限度化解讼争的同时,也不断促进了基层组织在自身管理、纠纷防范、村民关系等方面的完善和管理。
据统计,12名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员走马上任以来共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0余起,为促进辖区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