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打造民工欠薪案绿色通道
作者:朱 敏 赵祥东 发布时间:2011-12-14 浏览次数:914
“对于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要逐案摸排,建立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五定一包'工作制度,力争该类案件在春节前审结执结。”12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近期工作部署以及具体窗口时间,并同时公布江苏法院保护农民工工资十大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公布数据显示,一年来全省法院受理涉及追索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31120件,审结29670件,结案标的额43448万元。全省法院加大该类案件执行力度,全年收案20377件,执结16293件,执行标的额到位227614万元。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参与处理部分中小企业因经营困顿弃企逃债而引发的农民工工资纠纷1803件,涉及农民工近4000人次,标的额达20692万元。
岁末年初是农民工工资兑付的关键阶段,也是拖欠问题以及由此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江苏高院院长公丕祥11月23日专门批示,要求“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悉,全省法院将进一步提高该类案件立案效率。对于诉前调解不成并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做到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审判业务部门。农民工工资案件一律实行缓交或免交诉讼费用。全省法院建立健全该类案件“审判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调解、快速结案。对于确无可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要依法及时作出判决,避免因久调不决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对确实在春节前无法审结的,要依法采取先予执行等各项法律措施,确保农民工春节前足额领到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