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借助“互联网+”做好司法为民
作者:唐修军 周立虎 发布时间:2016-11-30 浏览次数:1438
近年来,阜宁法院紧跟“互联网+”新思路,综合运用互联网、新媒体、新技术和手机终端平台,拓展法律服务阵地,创新司法便民、为民方式,实现了线上交流线下互动,网上网下相互交融,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全力营造法院工作新常态。
互联网+诉讼服务。坚持大服务定位,建成诉讼服务在线平台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一站式服务,除开庭必须来法院外,立案、缴费、举证、阅卷等步骤都可在网上完成。阜宁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该热线是“线上法院”的一种,当事人和律师可通过电话、短信、网站3种途径联系法官,并及时得到反馈。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强化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调解,加强诉调对接,专门聘请退休法官担任诉前调解工作。积极开展网上立案、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工作,及时就地解决涉诉信访问题,2015年迄今,案前、庭前调解矛盾纠纷358余起,审结人民调解案件125件,网上立案358件,远程视频接访5人次,办理网上信访4件。
互联网+信息查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和拓宽司法为民渠道,让群众及时了解法院工作情况,阜宁法院开通了庙湾法苑微信群、阜宁法院QQ群、文明阜宁订阅号、阜宁县人民法院订阅号等,向当地群众发送手机短信,公开司法信息。该院手机信息平台设置“法院动态”、“法院微网”、“网上执行”、“案件查询”“庭审直播”“法院公告”等栏目。开通的手机短信平台,自投入使用以来,已累计发送短信10万条,共梳理出1200条回复短信,均予以认真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手机短信、诉讼服务在线平台等载体,主动向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公开审判流程各节点信息,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或查询案件审理执行等进展情况。2015年迄今共发送手机短信2万余条,公开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案件7819件,在互联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实现100%。建成庭审视频直播网,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方便群众随时查看庭审过程。
互联网+裁判文书。阜宁法院以“阳光司法”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为公众评论、监督法院裁判提供了极大的便利。阜宁法院以裁判文书上网为抓手,以点带面,以公开倒逼公正,助推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2015年至今,已有15000件裁判文书上网。自实行裁判文书上网以来,该院瑕疵案件明显减少,审判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同时也拓宽了法院与社会公众的交流平台,促进了司法和谐。
互联网+审判管理。阜宁法院充分利用互联网,全面启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提高审判效率。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协助最高人民法院对关押在阜宁的刑事被告人进行提讯。通过计算机网络专用系统建立声音、视频图像传输通道,法官与被告人双方的语音、画面跨空间清晰顺畅实时传送,双方均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相互可视、声音清晰,书记员同步进行记录,审理效果良好。运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进行审理,可以规范庭审活动,同步监督庭审行为,既保证了法官通过远程视频系统“面对面”提讯被告人,查清案情,又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实现网上立案、网上办案、网上信访、网上电子化查询,实现各项数据的实时统计、实时更新和互联互通。在全省法院率先使用便携式科技法庭和执法记录仪,案件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材料随案同步扫描,建成6个科技法庭,庭审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倒逼法官提升综合素质。从立案时严格监控案件流程节点信息,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对临界审限的案件对承办法官进行提示,避免超审限问题的发生。
互联网+执行工作。阜宁法院定期向用户推送法院新闻、开庭公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拍卖等信息。进一步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拓展网络执行查控平台联网区域与范围,阜宁法院实现执行财产省内网络查询。2015年迄今通过该系统发起查询1万余次,查询到存款金额4.5亿元。建立完善执行联动机制,阜宁县人民法院网平台设立“执行曝光台”栏目、电视台、闹市区电视频幕滚动播放等,集中曝光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2015年至今,将301人(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号、住址(住所地)、执行法院、执行案号、申请执行标的额和未履行标的额,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实名曝光其法定代表人姓名等具有强大威慑力的个人信息,同时视情节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相反,被执行人在曝光后履行完毕的,将及时消除其“黑名单”记录。78名“老赖”得知被“曝光”,在亲友的压力下主动联系法院。通过执行网上曝光,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化解了执行难,维护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