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为民的人-记沛县法院大屯法庭庭长常拥军
作者:刘丽丽 任少鹏 发布时间:2008-05-21 浏览次数:2830
“专业、为民、廉洁,提起常法官我们辖区的人民总会伸出大拇指这样称赞,田间地头、周末傍晚人们常看到他忙碌的身影,我们辖区的安宁稳定离不开他,平安和谐的功劳簿上记着他的名字……”,大屯镇党委书记郝敬斌在新一届人代会上这样说。专业、为民、廉洁,是领导、同事和亲朋对常拥军的一致评价。
“公生明”
他是单位的办案骨干,工作严谨,业务精湛,喜欢钻研,这在全市法院都是出了名的,他一年要办几百件案子,从没有上诉、上访案件,同事们称他为 “铁案老常”。
张某诉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几经波折后终于结案了。在调解过程中,张某拿着一张欠条,称两年前借给陈某十万块钱做生意,陈某答应每年给他一万元的利息,两年过去了,不仅没见到利息,本钱也没拿回来。陈某称自己确实给张某打过一个十万元的欠条,但是当时张某只给了八万元钱,打欠条给钱时王川在场,他可以证明给了多少钱。常法官联系到王川,王川却说张某的确给了陈某十万元。证据和证人的证言一致,事实已经清楚,按理说可以结案了。可是常庭长以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和职业敏感,认为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他再次找到王川,做起思想工作,给他讲明证人的义务和做人的准则,王川终于道出实情,一场扑朔迷离的借贷案终于水落石出。张某羞愧难当,表示只要陈某归还自己的八万元本金就行,利息不要了。
“廉生威”
“虽然我输了官司,丢了面子,我还是要说常法官好样的,铁面无私,廉洁奉公,我从心里面佩服”,当事人李晓东不住的点头称赞。
因土地承包纠纷刘福来将李晓东诉至法庭。李晓东托关系、找朋友,准备了两千元的红包送给常庭长,遭到常庭长的严词拒绝。李某便向刘福来放出话来,审案子的人是我的老同学,案子我一定赢,以求和刘某案外和解。刘某心里没有底,找到常法官要求申请回避,要到别县的法院打官司。碰巧书记员小孟和刘某住一个村子,打消了刘某的顾虑,小孟说:“如果你连常法官都信不过,就找不到可以信的人了,到别的法院打官司在法律上也行不通”。案子最后以双方都满意的结果结案了。“有常法官这样的人给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是我们的福气,今天,我见识了新时期的包公”,刘某由衷地说。
“诚生信”
常拥军在2007年7月被任命为“中国十佳法庭”大屯法庭庭长,当时法庭有两名同志因故请长假,法庭的各项工作由三名同志承担,各项指标有下滑的趋势。他临危受命,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开办假日法庭、周末法庭、夜间法庭,巡回办案、送法上门,村头田里常见他的身影。法庭的各项指标一直领先,大屯法庭的同志们知道每一个数字背后都记录着他无数个不眠的夜晚和辛勤的汗水。
今年年初,王某诉张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中,在电话通知张某没有到庭的情况下,常法官带着书记员和王某在星期六上午顶着凛冽的寒风径直来到张某家里,选择在张某家旁边的村委会里开庭,当天就结了案,送达了调解书。村支书李全说:“张某是我们这里有名的刺儿头,没有人敢惹他,没想到常法官一番话就让他低头认错,乖乖赔钱,我们真是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