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护航青春 关爱青少年成长
作者:徐琰 发布时间:2016-12-02 浏览次数:2555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2016年,昆山市人民法院以全面维护青少年权益为重点,立足审判,注重延伸,扎实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努力为青少年营造良好法律环境,促使青少年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真正把遵纪守法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依托平台,延伸“少年庭励志学校”新课堂
为有效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预防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2010年,昆山法院在昆山市看守所内建立“少年法庭励志学校”,以此为平台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集中帮扶教育,并创设“在押未成年人教育帮扶工作制度”,该项工作被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学校成立以来,已开设法制教育、机械制造、硬笔书法、音乐欣赏等常规课程16门,多达5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接受了教育,昆山地区未成年人再犯罪率已连续五年保持在1%以下。
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非监禁刑适用比例逐年升高,且今年7月苏州地区所有未成年被告人实施集中关押,昆山法院根据实际需要将原设于市看守所内的“励志学校”延伸至社会,新课堂开设在昆山市柏庐社区内,由传统的在押未成年人帮扶模式拓展至全社会涉罪未成年人、有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帮教新机制。新“励志学校”向符合入学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发放录取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报到,并为学员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学员基本信息、上课成绩、学习表现、初期去向,并采用学分制,定期考核、择优奖励,特别是针对审理阶段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已判处缓刑并在本地接受司法矫正的未成年被告人,其在“励志学校”内的学习表现将纳入量刑机制或矫正机关的矫正评定。
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社会观护工作机制
今年年初,昆山法院向市综治办申报了“未成年人社会观护”项目,该项目被列为我市2016年市级社会治理重点项目之一。5月26日,昆山法院联合市妇联、团市委、市司法局、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单位,共同召开青少年维权暨社会观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青少年维权工作有关情况,并宣布在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开展社会观护工作机制。拟在涉少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由法院聘请的社会观护员,对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及权益保护现状开展庭前调查、庭中作证、协助调解、判后观护回访,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制度发布后,昆山法院已在市妇联、团市委及司法局推荐人员中选取观护员42名形成社会观护员库,并在刘某诉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首次启动了社会观护程序。据悉,该案所涉未成年人系一名患有自闭症的儿童,因其父母离婚时矛盾较深,离婚后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休、互相推诿,案件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无果。考虑到该名儿童的特殊情况,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从社会观护员库中选取了该儿童户籍所在地的两名社区工作人员作为本案的社会观护员,委托其在特定期限内协助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后观护员走访了该儿童就读的学校、其父母的工作单位及居住地居委会等,对该儿童的日常学习成长环境及其父母各自的工作、生活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递交法院,该报告在开庭质证后作为本案定案依据,为法院作出客观裁判提供了有力支持。社会观护工作制度的运行,不仅极大提高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的审判效率,更为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提供了可靠保障。
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关注判后未成年人成长
今年5月,昆山法院少年庭的两位法官前往当事人家中,对一起已审结的涉少民事案件开展回访工作。该案系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中的原告即两名未成年受害人在2013年发生的一场特大火灾事故中造成身体大面积烧伤,并构成多处伤残等级,因案件所涉赔偿金额较大,被告无力一次性支付,案件现在法院处于执行阶段。回访中,两位法官对案件目前的执行情况向其家人进行了说明,并送去3万元执行款和书包、图书等礼物,详细了解了两位未成年人现在的治疗康复状况及生活、学习情况,与之亲切交谈,鼓励两位未成年人乐观向上、好好学习。
今年以来,昆山法院已多次组织法官前往当事人家中或看守所、监狱内对已审结的涉少民、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未成年犯开展定期回访、帮教,对未成年人、未成年犯的判后生活学习、改造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和观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守校园普法阵地,深入开展送法入校园活动
昆山法院历来重视对在校未成年学生的普法宣传工作,依托庭校共建,以“驻校法官工作室”为平台,通过法制讲座、模拟法庭、展板宣传、法官寄语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送法入校园活动,助推“零犯罪”校园建设。
2014年年初,昆山法院成立以少年庭法官助理周春晓为原型的“春晓姐姐讲法律”法制宣传品牌。今年已在我市各中小学举办“春晓姐姐讲法律”系列主题讲座活动10余次,受教育学生达千余人以上,应邀走进电台直播间,接受昆山市电视台采访10余次,活动品牌反响强烈,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春晓姐姐”也荣获“2016年度昆山最美普法人物”荣誉称号。此外,法院联合“纪妈妈青少年关爱中心”指导昆山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组成模拟法庭团队,在“第三届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中勇夺第三名,并在我市昆山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蓬朗中学等多所学校开展汇报巡演6场,观看学生达3000人以上。在今年儿童节、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邀请昆山市实验小学、昆山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走进法院,分别举行“感受法律、健康成长”以及“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法庭开放日活动,让学生旁听庭审,并穿上法袍、敲击法槌,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与昆山市某武警中队联手共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并多次邀请我市各中小学学生走入军营,观看军事演习、接受军事训练、聆听法制讲座,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该基地也被昆山市委宣传部、昆山市文明办、昆山市教育局、昆山团市委授权为“家在昆山、快乐成长”昆山市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活动的首批体验站。成功举办第二届法制夏令营活动,并获2016昆山市 “七彩的夏日” 未成年人暑期系列活动优秀活动项目。联合“纪妈妈青少年关爱中心”,以真实案例改编,组织学生拍摄微电影《乒乓诱惑》,并在昆山部分学校作为法制教育片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