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突击清欠1433件未执案
作者:石晓燕 发布时间:2011-12-14 浏览次数:980
能不能让江苏的900万农民工兄弟带着笑容、带足工钱回家过年,这要看此次全省法院大范围清理未有效执行的涉民生积案的工作进展如何了。”昨日,省高级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谢国伟法官告诉记者:“此次涉及的1433件未结涉民生执行积案,将在明年1月9日前全部清理到位。”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涉及追索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31120件,审结29670件,结案标的43448.15万元;受理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8881件,审结7943件,结案标的1456298.15万元。在审理企业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时,法院注重对企业债权债务严格审查,防止企业借机抽逃资产,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与其他职工同等优先支付。全年处理的破产案件中,依法兑付了590名农民工工资。对事实清楚的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依法先予执行。今年以来共先予执行76件,标的额90.2万元。全省法院同时加大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年收案涉及到农民工工资方面的执行案件20377件,执结16293件,执行标的到位227614万元。省高院还对去年以前立案未结的162件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积案进行挂牌督办,按月通报,目前已经执结160件,执结率达到98.8%。
同时,江苏各级法院在省内劳动争议案件较多地区的仲裁委设立了33个劳动争议巡回法庭,便利农民工就近诉讼,减轻其讼累。今年以来,全省法院诉前主动介入处理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纠纷928件,涉及3555人次,解决农民工工资2167.2万元。
据悉,今年年初,由于美国经济疲软、欧债危机等外部环境影响,国内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发生困难,导致企业员工工资,包括农民工工资未能按时、足额发放。针对这一情况,全省法院参与处理弃企逃债引发的农民工工资纠纷1803件,涉及3239人次,标的额20692.55万元。有的地方法院针对个别企业主因经营不善而弃企逃债的现象,对受金融危机影响导致企业倒闭停产,企业主外逃引发群体性民工工资案件,在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对企业资产进行保全、清理,派专人对企业财产进行看管,同时由政府先行垫付工资,法院尽快将企业财产变现,及时向政府返还垫付款项,形成协调垫付制度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