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要求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春节前结案
作者:唐璐璐 发布时间:2011-12-14 浏览次数:956
13日上午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让每一位讨薪农民工能及时拿到应得报酬,江苏省各级法院建立“五定一包”制度、“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等多项措施,力争拖欠农民工资案件在春节前审结执结。
据介绍,目前在江苏省就业的农民工总量超过900万人,主要集中在建筑、制造、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年关将至,为让农民工兄弟按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江苏省高院提出江苏全省各级法院将把审理和执行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对以农民工为一方当事人的拖欠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或劳动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其他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和执行案件逐案摸排,建立“五定一包”制度: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开辟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绿色通道,为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力争拖欠农民工资案件在春节前审结执结。
江苏省高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谢国伟说,江苏各级法院还要为农民工提供诉讼指导,依法及时采取诉前保全、先予执行、诉讼保全措施,降低其诉讼执行风险。审理中要广泛采用简易程序、注重庭前、案外调解、多调少判等措施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及时兑现率,减少农民工的诉累和成本。执行中做到及时、快捷、高效,要穷尽被执行人的查找、穷尽被执行财产的查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确保农民工的债权得到实现;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要坚决依法强制执行,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谢国伟指出,截止2011年11月30日,江苏全省各中院和各基层法院未有效执结的涉民生案件1433件,也将集中清理。确保2012年1月9日前,1433件案件中的443件有财产可供执行并有履行能力的未结涉民生执行积案全部清执,执行款物全部发放到位;990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未结涉民生执行积案全部清理完毕,救助到位。
发布会上,谢国伟介绍,今年以来,江苏全省法院加大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年收案涉及到农民工工资方面的执行案件20377件,执结16293件,执行标的到位227614万元。江苏省法院还对去年以前立案未结的162件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积案进行挂牌督办,按月通报,目前已经执结160件,执结率达到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