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妥处物业纠纷 构建安居环境
作者:徐倩 沈潇 发布时间:2016-12-26 浏览次数:1187
12月21日,淮阴区法院召开物业纠纷案件审理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2014年以来物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发布了5起典型案例。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江苏经济报、淮安电视台等十多家省市区新闻媒体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发布会。
发布会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滕威介绍了该院物业纠纷案件审理工作情况。2014年以来,该院物业纠纷案件呈现集中爆发的态势,2013年受理物业纠纷案件73件,2014年突增为349件,增长率达378.08%,三年来,该院共受理物业纠纷案件883件,审结案件808件。滕专委指出,当前物业纠纷案件呈现案件类型集中在物业费用纠纷、群体诉讼多,标的小、成本低,致诉原因不同、处理难度大,被告多为业主、败诉率高,调解难度大五个突出特点。同时,他简要介绍了该院审理物业纠纷案件的四个方面的具体做法:一是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增强业主法律意识;二是加强诉讼调解,缓解物企业主矛盾;三是建立快审机制,保障当事双方权利;四是多元化解矛盾,发挥司法指导作用。
发布会上,该院小营法庭庭长王晓峰公布了5起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包括物业费可因物业公司未履行安保义务而酌减、物业公司收取公摊水电费若物业合同未明文约定只可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收取、业主的房屋质量问题在无特殊约定情况下与物业公司无关、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不影响前期物业合同效力、如无特殊约定支持业主房屋长期空置属正当抗辩理由,并通过典型案例对物业纠纷常用法条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