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浦联合公安共同打击虚假诉讼行为
作者:陈斌 刘远升 发布时间:2016-12-27 浏览次数:1189
最近,淮安市、区两级法院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诉讼过程中伪造证据、虚构事实、恶意诉讼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刑事侦查。
清浦法院民二庭在审理一起确认合同有效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庭前阅卷,发现原告李某曾多次挑起对某医疗器械公司的诉讼,提供的证据存在诸多疑点,立即就此案展开调查。
被告某医疗器械公司在接收法院应诉材料的时候,提出原告李某所提供的协议书中的公司印章不是该公司的登记备案印章,李某有私刻印章、伪造证据的嫌疑,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承办法官通过核实关联案件中的证据材料,发现该公章确实与被告公司登记备案印章不同。
为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清浦法院协助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调取证据并就印章的真伪进行鉴定。公章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立案并决定对原告李某进行拘传。
因为李某是辽宁人,为尽快顺利控制李某,公安民警向法院了解李某的开庭时间,并提前守候在法庭门外,庭审一结束就对李某进行传唤,目前该案已经移送公安机关作刑事侦查处理。
诉讼是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重要救济途径,虚假诉讼行为扰乱审判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严重浪费了日益紧张的司法资源,心怀侥幸的虚假诉讼当事人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