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几亩地,我们两家斗了这些年,现在解决了,心里轻松了不少,关键是我们又变成好邻居了”,兴化市老圩乡村民周泽如是说,这是发生在兴化法院安丰人民法庭调解室的一幕。

  事情的起源还是1998年,周泽在土地二轮承包的过程中分得一块田,因为他当时在外地打工,这块田便被邻居吴山拿来种植。2009年的时候,周泽返乡,找吴山要田,吴山不给,双方发生争执,这一争就是很多年,双方为此争吵无数,本来相亲无间的邻居,变成了相见分外眼红的仇人。村里干部多次组织双方劝和,但因双方矛盾大,积怨深,对这块田地都是志在必得,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目前这块田被郑风实际使用,但是租金给谁,却成了一个大问题。

  后来,周泽一纸诉状将郑风告上法院,要求给付租金。安丰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详尽了解事情的经过:当年村里发包的时候土地确实应该是给周泽种植的,但是因为周泽当时长期在外打工,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这块田,便由邻居吴山耕种,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也被登记到吴山名下。后来几经流转,这块田目前由郑风实际使用,时间日久,周泽和吴山都认为自己对这块田有承包经营权,争执不下。

  根据法律规定,这起案件的案由虽为租金给付纠纷,但因关系到土地确权的问题,不属法院管辖范畴,可以依法驳回起诉。但是,结合庭前的调查和庭审的情况,承办法官发觉到:周泽和吴山为这几亩田争执多年,已经精疲力竭,双方表面上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不肯让步,但是心里都希望法院能够对这块争议多年土地有一个处理结果。至此,承办法官看到了事情解决的希望。借此机会,安丰法庭通知到老圩乡司法所、村干部、周泽和吴山共同到场,双方借助法院这个平台,重新坐下来,心平气和的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寻求解决之道。

  “你们是多年的邻居,如果关系不好,当初这块田也不会交给吴山,邻居间相处和睦价值多少,这几亩田又能价值多少,孰轻孰重,你们自己考虑清楚”,经过安丰法庭和乡、村两级干部的劝说,晓之以情理,动之以厉害,周泽和吴山终于都作出让步,两个各分得一部分田,延续多年的争土地纠纷终于有了结果,更重要的是双方握手言和,还是好邻居。

  近年来,安丰法庭受理的此类邻里纠纷,数量多,事情小,矛盾大,裁决并不困难,但是由于双方都有怨气,难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对此,安丰法庭将调解作为处理此类案件的第一手段,多次和地方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协作努力,成功化解了多起纠纷,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文中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