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巧解纠纷千千结
作者:朱秀芹 发布时间:2017-03-03 浏览次数:2709
6年前的今天,她还是个未出校门的大学生,而6年后的今天,她已经是民事法庭最年轻的得力干将。近两年来平均每年审结案件405件,服判息诉率93.21%、调撤率49.89%,取得了较好的审判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她就是泗阳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张瑶瑶,2011年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法学专业,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4年7月被任命助理审判员后,一直在民一庭从事审判工作,用自己的热血,谱写了一首公正的青春之歌。
2014年、2015年,张瑶瑶连续两年被评为泗阳县优秀公务员,2015年获得江苏省妇联婚姻家庭纠纷优秀调解员称号,2016年获得宿迁市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称号,并多次在政法类演讲比赛中获奖。
合并调解结两案
黄某甲的儿子黄某乙发生意外事故后,经过多日治疗还是不幸去世。此后,家人对于他名下仅有的一套房屋如何分割产生了矛盾。
黄某乙的妻子杨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黄某甲及黄某乙与前妻生育的女儿共同分割遗产。
因家庭内部矛盾较深,每次庭审均各执一词,见了面都要争吵不休,需要法警维持秩序。矛盾无法调和,张瑶瑶放弃了调解,判决房屋归黄某甲所有,黄某甲支付杨某房屋折价款11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黄某甲又到法院起诉,主张其为黄某乙治疗及死亡花费的费用,应由杨某负担,要求杨某支付15万元。
张瑶瑶认为,杨某起诉黄某甲的案件,虽然已经审结并发生法律效力,但和新的案子具有密切联系,如果能将两个案子中存在的问题合并调解,达成双方能接受的协议,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有利于化解原被告双方矛盾。
通过对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原告黄某甲一次性支付被告杨某68000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
谈起这类案件的处理,张瑶瑶法官深有感触地说:两个案件如果分开处理,双方相互负有义务,都不想履行,判决之后也不容易执行,合并调解,双方都容易接受,也节省了办案时间。
充分说理解纠纷
民事案件的审理,调解是一种技巧,判决更体现出功夫,充分说理的判决文书,往往能让原被告更加信服。
原告朱某将商铺房屋出租给被告张某、高某,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三年,三年租金共18万元,租赁期满后房屋内主体装修归出租方,可移动物归承租方。
张某、高某合伙承租涉案房屋后,经过装修布置,用于经营服装生意。因双方在租赁期内合作并不愉快,租赁期限届满后,被告张某、高某就不再续租,且被告高某擅自拆除了之前投入的装修装饰物,给原告的房屋造成损害。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因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且敌意较深,调解工作很难开展。张瑶瑶法官于庭后带着书记员,实地勘察诉争房屋的现状,固定被拆毁物品的名称和数量,然后对物品的价值委托专业鉴定机构鉴定。
以对案件事实的鉴定为基础,张瑶瑶法官在制作判决文书时充分展开说理,对于被拆走的物品是否属于“添附物”进行翔实的论证,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1.5万余元。
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且被告在履行期限内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竞价分割息争议
在各类民事纠纷中,家事纠纷看似简单,实际上是最复杂的,尤其是离婚纠纷,仅仅是当事人负面情绪的化解就是一个难题。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由于牵扯到子女抚养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的矛盾较大,开庭时双方多位亲戚坐满了法庭。
觉察出双方亲属情绪可能容易激化,张瑶瑶及时联系法警提供安保。庭审中,男方申请多位亲戚出庭作证,证明夫妻共同债务,因受时间的限制,在举证、质证后庭审休庭。
双方当事人离开法院后,在出口外不远处因言语不合,双方亲属打了起来,引众多人群围观,后及时报警纠纷才得以平息。
第二次开庭时,张瑶瑶对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但由于双方积怨太深,离婚已成定局,双方对于子女抚养也没有意见。
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存在较大争议。如果机械地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那么另一方支付的价款数目不好确定,且不易使双方信服。
张瑶瑶没有直接进行分割,而是采用竞价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分得房屋,另一方则按出价获得一半的房款赔偿,双方均表示同意,经过竞价,双方对最后的结果也都能坦然接受。张瑶瑶趁热打铁,对于房屋归属及折价数额及时确定,最终促成双方调解并当场履行。
张瑶瑶运用女性特有的耐心,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纠纷。她常说,最美好的年华,奉献在审判事业,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