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昨日调解成功的那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我不由得叹了口气。

  翻看卷宗时,我发现标的额只有1千多元,但是双方是因为房屋买卖不成后矛盾已久,看起来不好处理。随后,我通过关联查询发现,本案原、被告因为房屋买卖的事情几年来已有六七起纠纷在法院诉讼,目前仍有其他案件在审理中。

  通知双方到庭后,我详细了解了情况。张某与李某的哥哥李大原是很好的朋友。张某有一套闲置的房屋,李某刚好要买房,经李大从中一说合,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李某随后给付了30万元购房款,尚有近30万元未给付。张某也将钥匙交给了李某。后因种种原因双方闹起了矛盾,张某又将门锁进行了更换,李某根本进不了门。

  李某心里气不过,一怒之下将门锁砸坏,并找到张某理论。双方扭打过程中,李某将张某打伤。张某伤愈后,起诉要求李某赔偿,后经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医疗费等各种费用近2万元。

  李某也起诉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张某返还购房款30万元,法院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认为,李某将其门锁砸坏,导致整扇门都需要更换,要求李某赔偿1500余元。

  纠纷频出,张某与李大这一对曾经的好友也反目成仇。

  这一次,李大又作为李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李大认为,仅仅是门锁坏了,门锁更换用不了多少钱,无需更换整扇门,张某就是想讹钱,只同意赔偿二三百元。

  调解过程中,张某与李大怒目相向,谁也不服谁。

  在我再三的调解劝说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李某赔偿张某500元,本起纠纷一次性处理结束。

  李大代李某当庭履行了赔偿义务,但令人遗憾的是,案件虽然顺利调结,人却没能和。由于双方隔阂仍在,官司还得继续打下去。

  房屋买卖不成,伤人毁财纠纷不断。都说“买卖不成仁义在”,到了张某和李某这儿,好像就行不通了。但愿张某和李某兄弟能细细琢磨琢磨,毕竟过日子总得往前看,祝他们幸福!(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