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纳入法制化 保民生应首选
作者:黄玉宝 发布时间:2008-05-27 浏览次数:777
汶川地震中逝者已矣,但生者还须坚强生活,针对生者下一步首要问题便是重建家园。灾后重建工作所牵扯的问题很多,要确保重建家园的有序开展,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将重建家园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首要抉择,就是要考虑将关系灾民的生活着落、生存安全和所处环境等民生问题的保障法制化。
一是在灾民生活着落方面。重建家园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需要几年、十几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对灾难过后“一无所有”的灾民来说,重建期间的资金来源,在重建家园的过程中受灾人员特别是孤寡老人、残疾人和孤儿如何安置等问题,应当是灾后重建纳入法制化轨道必须首先要考虑的。
二是在老百姓生存安全方面。痛定思痛,血的教训让我们觉醒,如何进一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灾后重建纳入法制化关键,因此,我们应注重制定和修改如防震减灾、建筑质量标准、居民居住场所、安全监督和重大灾难应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是在居民环境改善方面。灾后重建纳入法制化轨道,应当确保水电、交通、医疗、教育、服务和环境规划等方面建设,进一步提高居民生存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