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联合十部门出台未成年人维权新规
作者:转载《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08-06-02 浏览次数:9196
徐州鼓楼法院联合十部门出台未成年人维权新规 ,非监禁刑少年犯同享复学升学权
本报徐州
该意见还规定: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犯罪的在校未成年学生,被人民法院判处非监禁刑的,应当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处于升学年级的,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的招生政策。在九年义务教育之后的在校未成年学生要求继续学习的,原则上仍回原校就读。
据了解,2007年徐州两级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为985人,占整个犯罪人数的13.7%,而其中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的达到了35.5%,这一举措的出台,将为未成年被告人顺利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这不仅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障,也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后龙对此立即做出了积极评价,并表示将在全市尽快统一推出这一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