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惩戒力度,推进诚信社会建设,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平台,推出国家执行信息威慑系统,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将执行案件全部输入该系统,通过该系统向全社会公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以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该系统实施两年多来,由于种种原因,该系统应有的效能未能达到预期。

存在问题及表现:

一是宣传不够,公众对该系统的存在及功能知之甚少,公众上网浏览查阅该系统的为数不多;二是该系统尚未能与银行征信系统,公安网上协查出入境管理\车辆登记管理系统、工商企业登记、税务登记征缴、海关出入境、土地登记、房地产登记等管理系统相对接,未能形成合力制约被执行人,存在单打一的现象,其应有效能未能得到发挥;三是该系统与银行、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土地、房地产等相关系统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后,还需要操作层面的法律支持,如在大量被执行人找不到的情况下,异地公安机关网上协查后羁押被执行人问题,银行征信系统查阅被执行人及其共同生活亲属存款有关为客户保密问题等,缺乏法律依据,使相关部门在协助配合法院执行中处于尴尬境地;四是法院系统内部在使用该系统时缺乏应有的认识和措施,如甲地法院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很有可能是乙地法院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甲地法院因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而使案件无法执结,对执行信息威慑系统现有资源开发利用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如何充分发挥执行威慑系统作用,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通过多渠道、多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执行信息威慑系统 功能和作用等相关情况的宣传,提高公众对该系统的知晓率和点击率。

第二,尽快建立执行信息威慑系统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银行、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土地、房地产等相关系统职责,并做好相互间的衔接工作,以形成执行合力。

第三,加强执行联动机制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让协助执行单位有法可依,使执行信息威慑机制步入合法化的轨道。

第四,针对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异地身份转换的问题,研制开发相应的软件,实行执行信息网上倒查,这样既可节省资源,又可提高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