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对死者的尊重最重要的就是让死者入土为安,然而有些人却以骨灰为质物,向死者家属勒索钱财。近日,金湖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某与王某某在金湖县“十里岗”公墓,用撬棒分别撬开3座墓穴上的水泥盖,将墓穴中的骨灰盒取出,并放到另一个空墓穴中。后被告人周某某及王某某多次通过电话向死者亲属孙某某、任某某、陈某各索要人民币10000元。因被害人及时报案而未遂。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盗取骨灰从精神上要挟被害人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故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