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国巴黎第二大学共同主办的“侵权法改革”国际论坛13日在苏州市举行。百余名中外专家围绕侵权责任法的一般问题、侵权责任法与民法典、侵权责任要件、损害赔偿制度、特殊侵权责任等主题进行研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出席研讨会。

据介绍,2002年以来,有关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调研受到了各界关注,20073月物权法颁布后,起草该法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在论坛上表示,目前将加快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步伐,在听取各方意见和充分立法调研基础上,尽快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本届人大期间有望正式出台。 (沈峥嵘)

 

(2008-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