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因独子意外溺水身亡,原本感情尚可的夫妻俩互相埋怨,感情出现裂缝,并两度闹上法庭,最终由法院判决离婚。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

1996年初,长年在外打工的杨某经人介绍与许某相识,继而相恋,并于年内结婚。婚后,夫妻俩人感情一直很好,1998年可爱的儿子小勇出生后,在外打工的杨某为叙天伦之乐,回家的次数更加频繁,这个三口之家更显和乐融融。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家里的开销也日益增多,加上杨某在外打工收入不稳定,为了改善家庭经济状况,为儿子以后的学习、生活创造更好的物质条件,经夫妻俩商量后,20059月,许某通过劳务输出到国外打工,已经上小学的儿子小勇由爷爷奶奶照看。20067月,放暑假在家的小勇在一帮小伙伴的邀约下,趁爷爷不注意偷溜出去和伙伴们一起下河游泳,却意外溺水身亡。

听闻噩耗,在外打工的杨某和许某立即赶回家。从国外赶回来的许某接受不了儿子的骤然去世,坚持将小勇的意外归咎于爷爷的疏忽,多次与杨某及其父争吵,并在儿子后事处理完毕后搬回娘家居住。而同样因痛失爱子受了巨大打击的杨某,夹在妻子与老父之间左右为难,终因承受不了妻子的责难和老父的自责而精神崩溃,患上精神病,至今未愈。一个原本和美的小家庭支离破碎。

20073月,一直住在娘家的许某向句容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杨某离婚。法院考虑到双方原本感情尚好,且没有证据能明显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只要双方今后在生活中相互体谅,加强沟通,夫妻和好还是有可能的,从维护和谐角度出发,法院依法判决不准离婚。但在判决后许某仍旧住在娘家,且双方继续互无往来,夫妻关系没有丝毫改善。20084月,许某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杨某离婚。综合各项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了支持许某离婚请求的判决。

近年来,留守儿童、留守少年日益增多,尽管父母都不在身边,这些留守的儿童和少年仍然是一座座亲情桥梁,维系着成千上万个家庭。然而,正由于没有父母在身旁照顾、教育,留守儿童和少年比在正常家庭成长的孩子更容易出现问题,这一座座“留守”的亲情桥梁更加脆弱,为了维系这份亲情,需要花费更多的心力。我们不禁发问,在对这些留守的孩子们给予更多呵护的同时,亲情的维系是否需要更多的宽容和谅解?